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三題:跨境賭博活動

************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針對在港人士與境外賭博公司之間的賭博活動的《2000年賭博(修訂)條例》,已於本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然而。據報目前仍然有一些境外賭博公司以各種形式繼續收受來自香港的賭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條例生效至今,分別有多少名境外收受賭注者、中介人及投注者因參與上述賭博活動而被警方拘捕;

(二) 至今有多少間境外賭博公司在上述條例生效後已停止收受來自香港的投注;及

(三) 現時仍然接受來自香港的投注的境外賭博公司數目、他們收受賭注的方式,以及警方有何措施打擊該等賭博活動?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 《2002年賭博(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生效以後,所有未經政府批准、並以生意或業務形式經營的賭博活動,不論有關賭注是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收取,均屬違法。警方打擊非法賭博的執法行動主要針對收受賭注者,包括中介人及莊家。

  自修訂條例生效至七月二日為止,警方共拘捕了81名懷疑為中介人及莊家的人士。從警方檢取的投注單及其他證物中,暫無資料顯示這81人中,有否曾涉及境外收受來自香港賭注的活動。至於投注者,至今暫未有人因參與跨境投注而被捕。

(二) 修訂條例生效以後,我們留意到有些過往以香港為目標市場的海外賭博公司,已停止在香港宣傳及提供與投注有關的服務,並表示不會收受來自香港的賭注。由於我們沒有記錄全球收受跨境投注的賭博機構的數目,我們並沒有統計當中有多少在修訂條例生效後,停止收受來自香港的賭注。

(三) 由於我們沒有記錄全球收受跨境投注的賭博機構的數目,我們並沒有統計當中有多少在法例修訂後仍然接受來自香港的投注。

  至於這些境外賭博公司收受賭注的方式,我們並沒有全面的資料。據我們所知,這些機構大多以電話及互聯網收受賭注,並以轉賬方式將彩金存入投注人士指定的存款或信用咭戶口,又或透過郵遞支票派彩。

  警方會密切留意非法跨境賭博活動的發展趨勢,並以情報為基礎,在適當時候採取行動制止非法賭博活動。此外,警方一直與國內及其他境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交換情報及聯手打擊非法跨境賭博活動。

  在2002年世界盃決賽周舉行期間,警方與馬來西亞、星加坡及內地執法機構緊密合作,在這三個地方搗破共11個收受賭注中心及檢獲超過二千萬港元的投注單。

  我想特別指出,我們不應單憑執法的數字去評估修訂條例的成效,還應顧及修訂條例對打擊非法跨境賭博活動及有關服務方面,所產生的整體阻嚇和公眾教育作用。

  事實上,自修訂條例生效以來,除了一些海外賭博公司停止接受來自香港的賭注外,很多本地銀行及發出信用卡的機構亦已採取積極措施,包括防止銀行戶口被用作非法賭博用途,以及不再容許信用咭持有人使用信用卡參與非法賭博活動。這些措施使進行這類非法賭博比以前較為不便,交易成本增加,有助減少非法跨境賭博活動。因此,我們認為修訂條例初步已達到減少和阻遏跨境賭博的目的。

二○○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