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入境事務處簽發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每年接獲多少宗申請和簽發多少份證明書:
(二) 有否統計過去3年的申請人的性別及年齡分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分析歷年來申請證明書的數目及申請人在統計特徵方面的趨勢;若有分析,結果為何,以及當局在制訂各項社會政策時,有否參考有關的分析結果;若沒有分析,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入境事務處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間所處理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及簽發該證明書的數字載於附表一。其中簽發證書作為在香港以外地區申請結婚之用大約佔百分之八十。
(二) 政府統計處有定期就獲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以作為在香港以外地區申請結婚之用的申請人作統計分析。有關分析有助研究香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特別是中國內地)結婚的趨勢。附表二列出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按年齡組別及性別劃分的獲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作為在香港以外地區申請結婚之用)的成功申請人數目。
(三) 在過去三年,獲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作為在香港以外地區申請結婚之用)的成功申請者數目每年約為一萬五千至一萬六千多宗。至於成功申請人在統計特徵方面的趨勢,三年來變化不大。成功申請者中,接近百分之九十擬於中國內地結婚,百分之八十以上為男性,百分之六十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三十九歲。
當局在制訂各項社會政策時會參考有關的分析結果,例如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分別在擬定新房屋供應計劃和制訂社會福利措施時會考慮統計處提供的統計數字及分析。
完
二○○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