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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曾鈺成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關於主要業務為以按時收費模式出租有互聯網設施的電腦的場所(俗稱“網吧”),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估計這類場所現時的數目;
(二) 過去三年,在這類場所發生的火警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涉及有關場所負責人違反消防法例;及
(三) 鑒於這類場所經常有為數眾多的顧客,當局有否評估須否對這類場所訂立較嚴格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若評估為有須要,立法時間表為何;若評估為無須要,理據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現就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 從警方的記錄顯示,香港現時大約有二百九十間網吧。
(二) 過往三年,本港只有一宗涉及網吧的火警。起火原因是小型咖啡加熱器在添加燃料時,意外地搶火。有關火警發生在已領有小食食肆牌照的處所內,因此,已通知食物環境衛生署和勞工處作出跟進。
(三) 這類網吧場所是要遵守其所在樓宇現有的消防標準,消防處經常巡查現有的二百多間網吧。鑑於五月北京網吧慘劇發生,我們於事後立即要求消防處再覆查各網吧的防火設施。巡查結果是只有十八間網吧被發現有輕微阻塞消防設備的情況,例如:花灑頭的噴水位置被裝飾物阻塞及消防喉轆被雜物阻塞等。其餘的網吧都沒有違反消防規例的情況出現。消防處已向這十八間網吧的有關負責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警告信,飭令限期內改善違規情況。
民政事務局現正就有否需要立例規管網吧進行研究,在制訂有關政策時,政府需要作出多方面的考慮,包括推動資訊科技發展和普及應用的政策、防止這些場所的運作對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響及處理有關樓宇及消防安全等問題。我們將會於本星期五向本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提出數個規管網吧的方案,作出簡介和諮詢,隨後亦會向區議會和業界作出諮詢。
完
二○○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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