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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毒及販毒男子被判監十三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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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毒及販毒均是嚴重罪行,干犯者一經定罪可被重罰。

鑑於一名涉嫌製毒及販毒的四十六歲男子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監禁十三年四個月後,警方發出上述警告。

案情透露,毒品調查科探員作出深入調查後,本年一月三十一日採取行動,在下午約三時四十分在油麻地德興街一個住宅單位外截停該名男子。

探員在他身上發現二十八克可卡因,並拘捕該男子。

探員其後搜查該單位,再檢獲一百克可卡因及一批製毒工具。

該批毒品市值約十六萬七千元。

該名男子其後被控以製毒及販毒罪名。

他於六月十八日承認控罪,並於今日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六號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下午五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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