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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招標後,資訊科技署於今日(六月十九日)向12間公司批出23份有關為政府部門提供資訊科技專業服務的常備出售協議。
該12個承辦商需在為期30個月的合約期內,為有需要的政府部門提供資訊科技專業服務。該協議由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約滿後可選擇續期不超過18個月。
該些公司是根據預先釐定的評估準則和評分標準遴選出來的,並已按照招標文件所列明的加權因素,即質素(70%)及價格評估(30%),進行甄選。
大部分獲選的公司亦會安排分判商提供服務;有關的分判商共有62個。這會為多間資訊科技公司,包括中小型企業,提供參與政府資訊科技項目的機會,因此有助本地資訊科技業的發展。
這12間公司分別與政府簽署最多達四類資訊科技服務的協議,服務類別包括:一般電腦應用系統的發展及維修服務;網上出版服務;發展辦公室系統及網絡的服務;及資訊科技保安服務。
每一類的資訊科技項目可分為兩個組別。第一組的項目主要符合基本業務需求。第二組的項目主要涉及對業務有較大影響、較為複雜及風險更高的項目。
每間公司可承投同一個服務類別內第一組或第二組的服務,但不可同時就兩組服務簽訂協議。
這些資訊科技專業服務合約屬非專有性質,因此,政府部門可根據政府採購規例,透過其他途徑獲得所需的專業服務以執行資訊科技項目。
資訊科技署署長黃志光在今日的簽約儀式中表示:「今次所批出的合約,是配合政府推行資訊科技項目外發策略的部分工作,目的是加強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能力,及縮短提供服務的時間。」
他補充說:「這個策略亦配合我們的另一個目的,即致力建立一個具規模的市場,藉以鼓勵本地資訊科技業的進一步發展。」
資訊科技署於二○○一年九月七日,根據資訊科技專業服務承包的安排,邀請承辦商就提供專業服務以執行政府的資訊科技項目事宜提出標書,而招標工作在二○○一年十月十九日截止。
這次招標共收到來自76間公司的153份建議書,承投該四類資訊科技服務中一類或以上的服務。
招標結果現概述如下:
A類-一般電腦應用系統的發展及維修服務; B類-網上出版服務; C類-發展辦公室系統及網絡的服務;及 D類-資訊科技保安服務。
第一組-主要符合基本業務需求的項目;及 第二組-主要涉及對業務有較大影響、較為複雜及風險更高的項目。
獲批出常備出售協議的公司 獲批出的服務類別/組別
有關所有獲批出合約的承辦商及分判商的名單,請瀏覽資訊科技署網站http://www.itsd.gov.hk/itsd/english/press/epr020619.pdf(英文pdf格式)或http://www.itsd.gov.hk/itsd/chinese/press/cpr020619.pdf(中文pdf格式)。
完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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