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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及環境食物局局長任關佩英的答覆:
問題:
本月,在嘉道理道有一棵大榕樹倒下並壓死了人。據報,大樹倒下是由附近的斜坡維修工程所引致:有關工人曾削除該棵大樹的部分主根,並用石屎漿密封樹腳,以致大樹的根部枯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派員檢查全港可能受工程影響的大樹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進行妥善護理;若有,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為確保在工地範圍內的樹木不受工程影響其正常生長,會否制訂更有效的保育措施?
答覆
(一) 由於警方仍在調查在嘉道理道塌樹意外事件,政府在現階段不適宜就有關意外原因作任何評論。
我們認為不需派員檢查全港可能受工程影響的大樹的情況。
現時政府已有一套全面的措施保護樹木。就政府工程而言,工務局的技術通告清楚說明,政府人員有責任保護樹木及確保樹木不會遭不必要修剪、損害或砍伐。在設計及進行工程時,除了顧及工程及財政上的限制,有關部門仍須研究不同方案,以盡量保存樹木。
若在政府工地上長有樹木,不論工程會否影響該些樹木,工程部門須在工程設計過程中,先記錄受影響的樹木及進行查勘。若該些樹木須被移動或砍伐,有關部門會向地政總署提交一份「樹木調查報告」,及處理樹木的方案及補償種植的建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會負責研究有關方案,並提供專業意見,協助地政總署審批申請。
如樹木保留在原址,但可能受工程影響的話,有關政府部門必須進行適當的的存護措施,妥善護理可能受工程影響的樹木,以免樹木受損。康文署及漁護署亦會向有關部門提供專業意見,協助其他部門有效的存護樹木。有關部門的工程監督亦須定期巡視地盤,確保樹木不受工程影響。
至於私人工程方面,負責該工程的認可人士是有責任確保樹木不受工程影響。地政總署會定期巡視地盤,確保工程依照土地契約的規定執行。該署亦會根據市民的投訴作出跟進。在有存護樹木的條款的土地上,如證實有擅自干擾樹木的情況,地政總署可根據租約條款,判處土地業權人罰款,亦可附加條件要求重植樹木或進行園景美化工程,以作補償。
(二) 政府現時已有一套有效的措施,確保在工地範圍內的樹木不受工程影響。
完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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