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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及環境食物局局長任關佩英的答覆:
問題
有關在各地方行政區種植樹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建議至落實在各區種植樹木所經過的程序;每項程序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以及完成該項程序平均需時多久;
(二) 過去三年,每年政府部門在各區種植了多少樹木;及
(三) 當局計劃於未來三年在各區增加種植樹木的詳情?
答覆
(一)政府部門在各自管轄的範圍內或負責的工務工程中進行植樹,從設計、品種選擇,到種植都是由有關部門自行安排的。如有需要,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可就品種選擇及種植技術提供專業意見。 如果負責種植的部門打算將樹木保養工作轉交其他部門負責,必須事先諮詢負責保養工作的部門,並取得他們的同意,以確保配套設施能夠安排妥當。 植樹工作所需時間視乎種植地點及有關工程的規模和性質。例如康文署在其轄下公園植樹,由計劃到種植只需兩至三星期。至於在工務工程中植樹則須配合整體工程的進度,由計劃到種植所需時間視乎個別項目的施工時間表。如工程規模龐大,有關程序可能長達數年。
(二)過去三年,政府部門在各區共種植約二千三百五十六萬棵樹木,各年種植數量為:
1999-2000年 約629萬棵 2000-2001年 約763萬棵 2001-2002年 約964萬棵
(三)在未來三年,政府會繼續積極推動綠化工作,每年平均種植超過一千萬棵樹木。詳情如下:
(i)康文署會繼續在市區,包括政府空置用地上,廣種植物和進行環境美化工程;
(ii)工程部門會在發展新市鎮、進行開闢道路及改善現有設施等政府工程中積極植樹;
(iii)房屋署會繼續採用「每十五個單位植樹一棵」的原則,在屋h植樹;
(iv)漁護署會在郊野公園內外大量種植樹木及樹苗;以及
(v)各區民政事務處亦會聯同區議會推廣綠化環境。
完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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