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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高齡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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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黃成智議員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壎芮盓Q局局長楊永L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

  據報,政府正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及高齡津貼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年歲組別劃分(以5歲為一組別),現時主要依靠所領取的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支付其生活開支的長者人數分別為何;

(二) 檢討高齡津貼計劃的現時進展、正在研究的項目,以及何時會完成及公開有關報告;及

(三) 有否就綜援計劃的檢討工作設定研究範疇,包括研究應否對此項計劃的每年開支設定上限?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會致力建立安全網,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援助。按此,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會為有經濟困難的人士提供援助,而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則針對性地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援助,協助他們應付因年老及殘疾引起的特別需要。

  在2002-03年,我們為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預留的款項達220億元,比1997-98年度增加了57%,約佔今年經常公共開支的10%。由此可見,我們決心協助社會上因不同原因而面對經濟困難的人士應付基本需要。現時,綜援制度正協助約411 000名有需要的受助人,另有440 900名長者及94 400名殘疾人士正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現金援助*(1)。

  由於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都涉及龐大的資源,我們會不時檢討現況,確保資源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及研究能更有效率及成效地運用資源的方法,以增強我們對有需要人士提供更多協助的能力。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已有任何決定及計劃作出重大的改變。

就具體問題的答覆如下:

(一) 截至2002年3月底,共有440 900人正領取高齡津貼,其中113 200人介乎65-69歲,正領取普通高齡津貼,327 700人年齡在70歲以上,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按年歲組別劃分(以5歲為一組別)的分項數字見附件。普通高齡津貼受助人需申報經濟狀況。單身人士的資產及每月收入限額分別為169,000元及5,910元,夫婦的資產及每月收入限額分別為254,000元及9,740元。高額高齡津貼受助人則無須申報經濟狀況。因此,我們不能假定現時所有受助人都是主要依靠所領取的高齡津貼支付其生活開支。與此相關,政府統計處在2000年進行了一項統計調查,其中一個目的為理解非住院長者及中年人的經濟狀況。調查發現,每月有收入的長者(佔99.6%的長者)中,89.0%的入息來源為“儲蓄/定期存款利息或股息”、58.4%的入息來源為“子女給予的生活費”、51.6%的入息來源為“高齡津貼”、12.5%的入息來源為“薪金”及12.0%的入息來源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二) 鑑於本港人口正老齡化,及這一代與未來的長者的社會經濟狀況與人口特徵之間的不同,我們一直按世界銀行建議的三支柱模式考慮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經濟援助*(2)。 考慮到香港的情況,尤其是我們的低稅率及簡單稅制,我們的目標,是要發展可長遠持續的安全網,以便更好地利用資源,協助有需要的長者應付基本需要。如何達致以上目標涉及複雜的課題,我們正仔細研究。政府如有對該制度作出重大改變的建議,定會先諮詢立法會及公眾。

(三) 在2002-03年,我們為綜援預留的款項共達160億元,比2001-02年增加9%。正如上述,我們會不時檢討綜援制度的現況,以確保資源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及研究是否有更有效率及成效地運用資源的方法。政府如有對綜援制度作出重大改變的建議,定會先諮詢立法會及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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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2002年3月底,高齡津貼正處理共有458 000宗個案,傷殘津貼正處理103 000宗個案,其中包括正在處理中的個案。

*(2) 三支柱模式為第一支柱:預防和紓緩貧困的強制性公共計劃、第二支柱:維持退休收入的私人管理強制性退休計劃及第三支柱:補助前兩者的自願存款年金計劃。

附件

  按年歲組別劃分劃分領取高齡津貼人數
  (截至2002年3月底)
  
  按年歲組別劃分               人數
  
  65-69歲                     113 200
  70-74歲                     149 800
  75-79歲                      98 900
  80歲或以上                   78 900
  
  總數                         440 900

註:

1. 因進位差異,細項數字總和與總數會有分別。

2. 截至2002年3月底,高齡津貼正處理共有458 000宗個案,傷殘津貼正處理103 000宗個案,其中包括正在處理中的個案。

二○○二年五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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