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勞工處新印製三本指南,協助僱主認識僱用青年和兒童的法例規定,並讓受僱青年和兒童了解他們在現行勞工法例下的法定權益。
「《僱用青年(工業)規例》簡明指南」簡述年滿十五但不足十八歲青年在工業經營受僱的工作時數限制,以及其他一般僱傭條件。
法例禁止未滿十五歲的兒童在工業經營內受僱,並規管僱主在非工業機構僱用兒童。「《僱用兒童規例》簡明指南」闡述在非工業機構僱用十三及十四歲兒童的條件和限制。
個別行業如娛樂界和廣告界或需聘用不同年齡的兒童參與製作。「僱用兒童藝員指南」闡述有關僱用兒童藝員的申請程序,並臚列勞工處訂定的各項標準條件。
指南可於勞工處各辦事處免費索取,或在勞工處網頁(網址:http://www.info.gov.hk/labour/public/content2_2.htm)下載。查詢可致電二七一七 一七七一或電郵: laboureq@labour.gcn.gov.hk。
完
二○○二年五月四日(星期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