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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三年起提高公務員入職的語文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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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實施兩項措施,以提高新入職公務員的語文能力。由二○○三年一月起,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第一部分)(下稱綜合招聘考試)中的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考獲及格的成績。至於非學位程度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則必須在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以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

  準應徵者可參加於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新政策下首次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九日)表示:「這些措施是為確保香港擁有一支通曉兩文三語的公務員隊伍,以及促使社會人士更加重視語文能力。」

  目前各公務員職系的語文能力要求均根據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一般而言,入職資格為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及格及以上的職系,都要求應徵者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的資格。

  發言人表示:「鑑於近年香港的教育水平持續提升,以及市民對政府服務質素的期望日益殷切,我們認為提高公務員入職條件內的語文能力要求是合適的。」

  發言人補充:「在新政策下,應徵者毋須在申請不同公務員職位時參加相類的語文考試。此外,將語文考試與招聘工作分開進行,亦可加快招聘程序。」

  在新政策下,應徵者在申請公務員職位前,除了具備入職所需的資歷外,還必須符合有關的語文能力要求。

  為了確保公眾服務不會因招聘人數不足而受影響,公務員事務局暫時准許二十五個職系豁免上述語文能力要求。這二十五個職系都需要應徵者曾接受特別訓練或執行性質特別的工作,所以可能會有招聘的困難。這些職系包括海事主任、獸醫師、民航事務主任、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及車輛檢驗員。

  發言人指出:「這二十五個職系將於二○○三年的首次招聘中,獲得豁免上述語文能力要求。公務員事務局稍後會檢討這些職系的招聘情況,以決定是否需要延續豁免安排。」

  綜合招聘考試自一九八四年起,一直為五個職系(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貿易主任、管理參議主任和勞工事務主任)提供一個基本水平測試,目的是評定考生的語文能力是否符合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聘任要求。考生可能要在招聘過程中參加其他的測試及/或面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選擇題形式的試卷,各為時一小時,即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兩張語文試卷適用於學位或專業公務員職系,以及一些以不同入職起薪點招聘大學畢業生和非大學畢業生的職系,包括某些紀律部隊職系如警務督察等。此外,五十二個職系會將能力傾向測試及格成績列為入職條件之一,以測試應徵者的推理能力。

  準應徵者可因應有意投考的職位的入職要求,選擇參加兩份語文試卷,或是全部三張試卷。

  在新政策下,綜合招聘考試會在每年六月及十一月舉行,首次考試日期定於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發言人表示:「持學位或專業資格的人士或在二○○二年內會獲取學位的人士,可於二○○二年五月四日至十七日兩星期內報名參加考試。

  申請表格由明日(四月三十日)起,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此外,由二○○二年五月三日起,亦可於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的就業中心索取。」

  發言人補充:「有關實施新語文能力要求及綜合招聘考試的詳情,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如有任何查詢,請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電話:2537 6429,電郵:csbcseu@csb.gov.hk。」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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