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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行動將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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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二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採取適當行動,依法把在爭取居權案訴訟中敗訴的人士遣返內地。

  發言人對個別案件的行動細節不作評論。但他指出,有關執法機關在個別案件中截查爭取居留權敗訴人士的地點是在戶外抑或在室內的爭議,實在無關宏旨。因這並非問題癥結所在,而真正重要的問題反而被忽略。

  他說:「問題的核心是被截查人士是否有權在港居留,以及執法機關在截查和遣返他們離港時有否依法辦事。」

  他續說:「所有被截查及被遣返的個案中,當事人並無權留港,亦無任何法理依據足以使他們避免遣返。」

  他否認當局曾承諾不會上門進行拘捕。他說:「一如以往,我們不會評論遣返行動細節,我們亦從來沒有作出類似承諾。」他補充說,保安局副局長黃偉綸較早前在四月一日會見傳媒時,已澄清並強調這點。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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