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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持單程通行證從內地來港的人士(“來港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年來港人士的年齡分布(以5歲為一組)及學歷;
(二) 過去3年,除了全時間擔任家庭主婦或學生的人士外,來港人士在來港後的就業情況,請按以下年齡組別列出有關的分項數字:18至29歲、30至39歲、40至50歲;
(三) 有否評估未來3年來港人士的年齡分布及學歷;及
(四) 有何措施協助新來港人士融入社會;在未來10年各項施政(例如社會福利、教育、房屋等)規劃方面,有否特別因應來港人士的年齡及學歷狀況訂定適合他們的政策;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有關在二零零一年持單程證從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新來港定居人士)的年齡分布及學歷載於附件(pdf格式)。這些統計數字是根據在羅湖口岸向入境的新來港定居人士進行的問卷調查而編製的。
(二) 我們沒有新來港定居人士在過去三年進入本港後的就業統計數字。
(三) 凡符合單程証制度中打分制訂明條件的內地居民,可透過每日150個名額獲內地當局簽發出境許可來港定居。單程証制度由內地機關管理及實施。政府未能就未來三年新來港定居人士的年齡分布及學歷作出可靠預測。
(四) 政府的政策是協助新來港定居人士早日順利融入本港社會。除了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為所有居民提供的一般服務外,我們也有專為配合新來港定居人士的特別需要而提供服務。
在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在大量新來港定居人士聚居的地區設立的八間服務中心,為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各類協助,包括適應課程、語言課程、家庭/家長教育、輔導以至外展服務等。此外,該署也資助了12支綜合鄰舍計劃服務隊,在指定的市區舊區為弱勢社群,包括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外展服務及福利服務轉介。
在教育方面,教育署為所有合資格內地新來港定居兒童提供九年免費普及教育,並提供協助以確保他們能在短時間內獲分配學位。其他協助新來港定居兒童融入本地教育制度的支援服務包括在兒童赴港前為其父母舉行的簡報會;有關本港教育服務的宣傳工作;主動接觸新來港定居兒童的父母,為兒童安排學位;以及為新來港定居兒童舉辦的各項教育計劃,讓他們更順利融入本地學校。此外,教育署亦為超過學齡的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成人教育課程,或資助非政府機構舉辦成人教育計劃,使他們有繼續進修的機會。
我們亦有為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就業服務。勞工處設有11間就業中心,其中兩間專為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就業和輔導服務。中心亦提供勞工市場資料、就業輔導服務、香港的工作常規和情況簡介、擇業輔導服務、就業選配和就業轉介服務,以及有關訓練機會的資料。
至於房屋方面,房屋委員會在規劃及預算整體建屋需求量時,已考慮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住屋需要。為滿足這些需求,當局已放寬分配公共房屋的居港年期規定,只要求申請人獲配屋時其家庭成員有半數在香港居住最少七年;而所有18歲以下的兒童,不論出生地點,只要父母任何一方在香港住滿七年或以上,便可視作符合居港七年的規定。此外,公屋租戶供養的新來港定居人士,也可加入現有戶籍,而有關的擠迫戶有可能獲得調遷至較大的單位。對於有實際住屋困難的人士,當局會為他們提供臨時安置所、中轉房屋,以及體恤安置。
為確保政府部門與非政府機構提供的服務協調得當,又能夠滿足新來港定居人士的需要,我們設立了一個中央統籌機制和地區層面的委員會,並與非政府機構進行討論及調協彼此的服務。我們在二零零一年開展了一項社區教育計劃,鼓勵社會各界接納新來港定居人士,以及促進新來港定居人士和本港居民的相互了解。我們還印製了《新來港定居人士服務指南》,提供香港以及有關服務的最新資料。自一九九六年以來,我們已印發了超過90萬本指南。
我們會密切關注新來港定居人士的需要,及經常撿討我們的服務能否配合有關需求,以達至更佳成效。以福利服務為例,由於近年新來港與家人團聚的婦女和兒童人數日益加增,我們已加強新來港定居人士服務中心提供的家庭/家長教育及外展服務,以應付可能出現的家庭問題。我們亦密切留意新來港定居人士對有關服務的回應,務求不斷作出改善。
完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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