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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人士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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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二月二十八日)檢討長者租金津貼計劃,通過由即日,讓符合特別調遷資格的長者租戶參加長者租津計劃。他們今後可多一個選擇,以租金津貼來代替租住公屋單位,改善居住環境。

  房屋署總房屋事務經理(申請)何仲昌表示,所有符合特別調遷資格的長者租戶,如難以繼續在原來單位居住而欲調遷同h或其他屋h的單位,現可選擇申請長者租津。

  他說︰「房署會因應申請人的健康、生活上的理由,或其他值得體恤考慮的特殊情況來處理他們的申請。」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於二○○一年八月展開試驗,一直以來只供輪候冊上或已承擔類別的長者申請人參加,使他們可以租賃私人樓宇單位。至今,四百三十名輪候冊申請人已選擇參加長者租津計劃,以代替公屋編配,其中八十九宗申請已經獲發放租金津貼,成功租住私人住宅樓宇。

  何仲昌表示,房屋署「長者租津計劃服務隊」曾向該計劃受惠人蒐集意見,結果發現,計劃確實可以為長者提供多一個選擇,並有助改善居住環境。

  他說︰「二○○二/○三年度的總名額增訂為六百個。考慮到最近有關改善輪候冊入息限額計算方法的建議,單身長者、二人長者家庭及三人長者家庭的最高租金津貼額均有輕微調整,新調整津貼額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由於大部分長者租津受惠人認為租金津貼額足夠令他們租住合意的私人樓宇單位,故最高津貼額僅作微調,以反映不同家庭組合的最新租金水平。新修訂的最高津貼額分別為:單身長者1,810元,二人長者家庭2,620元及三人長者家庭3,150元。凡持有二○○二年四月一日之前發出的原則上批准書的申請人,會根據現行津貼金額獲發租金津貼﹔而持有該日或以後發出的原則上批准書的申請人,則會獲發新修訂之津貼額。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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