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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會容忍罔顧他人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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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於除夕至元旦凌晨在尖沙咀舉行的慶祝活動期間採取必要及恰當的人群管理措施。

發言人作出有關表示以回應一段新聞報道,該報道指警方並沒有採取行動處理香港文化中心附近的情況,慶祝活動後於該處發現一些被毀壞的花盆。

發言人說:「警方於日前曾向市民作出呼籲,希望市民在慶祝節日時應保持公眾秩序,切勿在公眾地方噴人造雪噴劑或用彩色紙帶噴發器,因為這些行為對其他慶祝節日市民構成滋擾。」

「大部分於除夕夜在文化中心一帶慶祝的市民均是守法,並在和平氣氛下進行;只有少部分人士沒有顧及其他市民的安全,造出一些滋擾性的行為。」

「警方獲悉情況後已作出適當的行動,包括勸諭及作出口頭警告,而該些市民亦已即時停止這些滋擾性的行為。」

他補充說,警方在事件中沒有作出拘捕行動,並認為在場警務人員採取的行動是恰當的。

發言人表示:「香港文化中心外的花盆相信有可能在慶祝活動中是被群眾破壞,警方稍後將會聯絡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檢討事件,以期在日後的大型活動中作出適當的安排。」

至於另一項指稱,指在香港文化中心外進行的人群管理措施期間,警務人員曾與一名年青人發生身體碰撞,發言人表示警方會跟進事件。

發言人說:「單憑電視畫面而對事件作出猜測並不公平。」

「雖然前線警務人員於處理公眾活動維持秩序時面對龐大壓力,但他們一向採取克制及容忍的態度處理。」

他表示警方並沒有接獲市民被不禮貌對待的投訴,並補充說市民如感到不滿,可到附近警署或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有關投訴將會公平及公正地調查。

發言人說:「警方對於有少部市民罔顧公德的行為及對警務人員採取不合作的態度表示遺憾。」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二○○二年一月一日(星期二)

晚上十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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