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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結婚通知書互聯網或電話預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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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在本年十二月七日宣布:該處會在本月二十日推出一項以互聯網或電話方式預約遞交結婚通知書的服務。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說:「根據《婚姻條例》第一八一章的規定,擬結婚人士須在舉行婚禮前最少十五天遞交結婚通知書,婚禮必須在遞交後三個月內舉行。換言之,最早接受遞交結婚通知書是在婚禮舉行日期前的三個月。為免巿民預早在婚姻登記處門外輪候遞交在吉日結婚的通知書,本處將推出一項新措施,供結婚人士以互聯網或電話方式於三個月結婚通知書遞交期前十四天內,辦理預約手續。」

「此預約服務並無提供結婚日的婚禮時段給擬結婚人士選擇。當這些人士按照在預約時所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到登記處/辦事處遞交結婚通知書,職員會就其已被編排好的優先次序讓他們選擇喜歡的婚禮時段。」

發言人說:「這預約服務是免費的,適用於任何準備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或以後在婚姻登記處結婚及會在三個月結婚通知書遞交期前十四天內辦理預約的人士。此項服務不適用於準備在有特許的公眾禮拜場所或流動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在海外遞交結婚通知書及不需要此項預約服務的人士。」

「市民可以透過網上 [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 或電話 [互動話音系統] 辦理預約。每一對擬結婚的人士只可以辦理一個預約。已預約的人士亦可要求以傳真方式(本地)取得其預約詳情。預約的安排是按所選擇的舉行婚禮日期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該系統會二十四小時操作。但在每天早上七時四十五分至七時五十九分的一段時間內會暫停服務以便進行資料的更新。系統會在早上八時正恢復運作。」

「在推出此系統的最初兩星期,會採用每日漸進的方式,增加可供選擇的結婚日期。」

該發言人強調:「此項預約服務推出後,擬結婚人士不須再在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門外輪候。因為登記處不會預留配額給沒有預約的人士。但在三個月接受遞交結婚通知書期開始時,未用罄的婚禮配額會照往常一樣分配給未有預約的市民。」

該發言人續稱:「為免浪費名額,已預約人士必須在辦理了預約的下一個工作天內(不包括星期六),辦理確認預約手續。否則預約會被取消。」發言人補充說該系統亦能提供更改婚禮日期/婚姻登記處、取消預約、查詢最早可預約的日期以及各婚姻登記處的配額及預約情況等服務。

以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辦理預約服務的網頁地址是:http://marriage.esd.gov.hk。巿民亦可利用設置於地鐵,九鐵及其他方便地點的公眾資訊服務站辦理預約。互動話音系統的預約服務電話號碼是:3102 3883。

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事務處詢問處。電話是2824 6111或使用圖文傳真2877 7711或電郵地址件: enquiry@immd.gov.hk 或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 http://www.info.gov.hk/immd/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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