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開諮詢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表示,訟費高昂、審訊延誤和程序複雜這些問題都是改革現有民事司法制度所面對的挑戰。

  陳兆愷法官於記者會上公布將就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開為期五個月的諮詢期時,作出上述表示。

  為方便進行廣泛的諮詢,「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公布了一份約400多頁的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提出了80項建議,另發行一本中英文摘要單行本,方便研讀。

  陳兆愷法官說:「這些問題並非可以一朝一夕或輕易地解決。這份報告就規則方面提出了多項可行的改革。」

  「包括重新釐定訴訟人在司法程序方面應盡的責任、簡化程序、減少正審前開庭聆訊的次數、鼓勵與訟各方盡早和解、增加訟費數額的透明度,以及賦予法官更廣泛和更具彈性的案件管理權力,使法庭更有效地掌握案件的進度。」他續說。

  工作小組於去年二月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委任成立,負責檢討高等法院的民事訴訟規則和程序,以及研究改革措施,盡量使巿民能以恰當的訴訟費用,和在合理期限內把爭端訴諸法院,尋求公道。

  這份文件著眼於訴訟程序上的規則和機制。這些規則和機制規管民事申索和有關抗辯的進行方式。

  小組在文件中檢討了香港的現況和匯報海外地區可供香港參考的有關發展。

  陳兆愷法官表示,近年在不少實施普通法的國家包括英國、澳洲和加拿大,越來越多人認為民事司法制度實有改革之必要。

  陳兆愷法官說:「訴訟費用過份高昂,解決申索需時過久和訴訟程序過於複雜難明,此等情況在香港一樣可見。」

  「由於這些弊端不獨影響巿民尋求司法公義的途徑,還會削弱香港作為金融和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因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成立了此工作小組以作檢討。」

  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主席)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副主席)、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羅傑志、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孫國治、夏正民及朱芬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潘兆初;大律師馬道立;律師史沛加;民事法律專員溫法德;法律援助署署長陳樹�晼A韋健生教授和非法律界人士陳黃穗。

  陳兆愷法官強調,這些可行的方案只是小組的構思,現公開提出是希望得到法律界,各有關人士、團體及市民大眾的回應。工作小組於現階段並非向市民大眾推薦任何方案。

  這份報告亦有探討解決糾紛的其他方法,以及把這些方法附帶於法律程序中的可行性。

  陳兆愷法官表示工作小組相信,如以互相配合、互相支援的方式來實施這些可行的改革,應可減少由訴訟所引致的費用、審訊的延誤和程序的複雜性。

  這份報告同時指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數目與日俱增,而很多其他司法管轄區也面對同樣的情況。這些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使民事司法制度面對很多挑戰。

  他指出這份報告會論及一些針對訟費高昂、審訊延誤和程序複雜等問題而就規則和程序方面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使訴訟人無論有否延聘律師,都應可從這些改革方案之中受惠。

  這份報告亦討論了其他司法管轄區為應付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需要而實行的其他措施。

  陳兆愷法官說:「當中有不少措施是與民事訴訟規則和程序無關,因而超出了工作小組的職責範圍。但司法機構會以其他地區的實踐經驗為借鏡,針對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需要,另行研究一些適用的措施。」

  他表示工作小組的職責範圍並不包括婚姻和家庭糾紛,而這類糾紛屬民事司法制度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他說:「司法機構現已同時著手進行一些工作,希望能把這類糾紛以更佳方法處理,其中包括推行一項以調停方式處理家庭糾紛的試驗計劃及成立一個小組專責研究如何改革婚姻訴訟中有關附屬濟助方面的法律程序。」

  改革方案的諮詢期為期5個月,於2002年4月底屆滿。待諮詢完畢後,工作小組會在最後報告中列出具體建議並呈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市民大眾可在各級法院、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和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這份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和摘要。

  此外,市民也可在專為是次諮詢而設的網址:www.civiljustice.gov.hk下載有關文件和作出回應。

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