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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持回港證人士辦理出入境手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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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持回港證人士辦理出入境手續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持有有效回港證的市民數目;

(二) 持回港證與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人士辦理出入境手續所需的時間平均相差多少;及

(三) 會否採取措施縮短持回港證人士辦理出入境手續的時間,例如在證件上貼上條碼或簡化有關手續,從而加快過境人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時持有有效回港證的市民約有447 600人,其中大部分為十一歲以下而未能以香港身分證辦理出入境手續的兒童。

(二)  在一般情況下,持回港證的市民辦理出入境手續約需一分鐘,而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市民則約需十秒。

(三)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計劃於本年十二月底前推出電腦可讀的新款回港證,以省卻現時以人手輸入證件上持證人資料的程序,加快過關人流的速度。入境處初步估計持證人辦理出入境手續的時間可縮短約百分之三十。

  新款回港證推出後,現有的回港證仍可使用,直至證件有效期滿為止(限用一次的單程回港證之有效期為六個月、多次通用回港證之有效期為五年)。為方便持有舊款回港證的市民,入境處計劃在推出新款回港證的同時,免費在已簽發的舊款多次通用回港證上增貼電腦可讀標籤。入境處會在稍後公布有關辦理手續。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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