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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居屋屋苑轉作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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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已選出六個合適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轉作出租公屋之用,以減少停售居屋後產生剩餘單位的數目。

  該六個屋苑共8,396個單位,預計於2001/02至2002/03年度落成,當中包括三個居屋計劃屋苑及三個私人參建居屋單位屋苑。它們分別是葵芳葵屏苑(800單位),沙田豐穗苑(226單位),慈雲山慈民二期(2,000單位),天水圍俊宏軒(4,100單位),葵涌葵樂臨屋區原址(760單位),及青衣青安臨屋區原址(510單位)。

  房委會轄下策劃小組委員會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在研究那一個居屋屋苑適合轉作出租公屋時,認為需以房委會及公屋申請人士的最大利益為大前提下,考慮數個準則。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委員認為那些已指定售予受重建影響住戶,以及已有部分樓宇售出的屋苑,都不適合轉為出租公屋。

  他說:「我們亦不會考慮康和式設計的屋苑,原因是這類單位面積較大,介乎47平方米至60平方米,日後在編配給公屋住戶時會有一定困難。」

  委員亦顧及屋苑的地區分佈,希望這些額外的公屋單位,能最有效地編配給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及公屋擠迫戶。

  關於這批轉作出租的單位的租金釐訂方法及編配政策,會於稍後提交房委會轄下的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審議。

  房委會是於九月二十四日接納政府的建議,停售居屋至2002年6月底,因此導致在2002/03年度期間產生剩餘出售單位的情況。

  發言人說,除了將出售單位轉作出租外,房屋署亦會研究將部分剩餘單位售予市區重建局,以安置受市區重建影響的業主和租戶的做法是否可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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