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助理署長(食物監察及管制)譚麗芬醫生今日(九月十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香港的冷凍肉類進口管制措施不單能保障進口肉類達致高壎芞郱ョA亦切實符合國際上普遍接受的慣例。
譚醫生解釋:「我們會檢查所有入口冷凍(冰鮮)肉類在出口地經過檢驗及化驗,並確保符合當地政府壎苀〞讞珥q立的壎苀W定,才可進口香港,以保障所進口的肉類是適宜供人食用的。」
「此外,食環署並會在進口、批發及零售點抽取進口肉類樣本化驗,以進一步保障市民的健康。」
就回應部分本地豬農及業界人士提議對所有進口冰鮮肉類一律採取扣檢措施,譚醫生表示,如本署化驗結果顯示樣本有任何問題,會即時停止進口有關肉類,並追查源頭至有關的農場或生產地,要求有關當局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
「及後,我們會『扣檢』所有來自該有問題生產地的肉類,直至我們完全滿意該問題已妥善解決。」
「事實上,我們現時對冷凍肉類所實施的進口管制是與國際慣例完全一致的。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有責任遵守這些慣例。」
譚醫生續說:「如無充分證據顯示公眾健康受威脅,我們是不能對進口食物附加不必要的限制。」
譚醫生亦解釋,對冷凍豬肉及本地生豬所採取的不同檢驗程序及要求,皆因兩者本質上有很大的分別。
「進口肉類在未輸港前在當地曾經過檢疫機構預先檢疫及化驗,而本地活豬則在屠宰前在本港進行同樣的檢疫及化驗程序。」
她說:「這絕對不存在歧視或『雙重標準』的問題。」
譚醫生表示,食環署將實施新增發牌及持牌條件,要求零售商在儲存及售賣冷凍肉類時嚴格遵從,有關發牌及持牌條件將於本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新增發牌及持牌條件如下:
* 須設置雪櫃儲存和陳列有待出售的冷凍肉類。存放肉類在雪櫃期間,必須顯示櫃內的溫度;
* 新鮮糧食店出售的進口冷凍肉類須經常存放或陳列在雪櫃內,溫度不超逾攝氏四度,售賣時須直接由雪櫃取出交予顧客;及
* 不得將進口冷凍肉類陳列作新鮮肉類出售。
由於署方已給予冷凍肉類零售商充足的時間配合新增條件,譚醫生呼籲他們遵從上述新增發牌條件。
她補充:「壎芛察會於九月二十四日新增發牌條件生效後,加強巡查所有零售點,以及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違反有關發牌條件的零售商可被吊銷牌照,而街市檔戶可被終止租約。」
完
二○○一年九月十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