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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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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有志從事保險業務及以保險作為專業的保險中介人,明年起將須參與培訓計劃,接受持續的專業訓練。

  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開始,保險中介人須參加「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計劃的目的是鼓勵業者不斷學習、提升專業技能,以應付現代社會不同需要。

  此計劃是去年一月實施的「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的重要一環,素質保證計劃旨在提升香港保險中介人的專業水平。自去年一月起,所有入職者須通過保險中介人認可資格公開考試,方獲准執業。

  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其負責人/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他們必須接受持續的專業訓練,其登記/授權方可獲得考慮續期。

  保險業監理專員鄧國斌在今日(七月十八日)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的實施,為保險中介人邁向保險作為專業的目標,踏出重要的一步。

  鄧國斌說:「持續專業培訓計劃將確保保險中介人在最初入職登記/獲授權後,能夠繼續掌握和了解業務守則、規管措施及行業產品的最新發展;並能夠與時並進,吸取專業層次的行業知識及技巧。」

  「長遠來說,計劃的推行將鞏固保險中介人的專業形象和地位,從而提升業界形象,這當有助推動整體業務的發展,保險中介人亦因而受惠。」

  保險中介人每年必須累積十個核心學分(與保險法例、規管事宜有關)和二十個非核心學分(與一般商業知識有關)。

  欲取得學分,中介人須參與有系統的活動,例如研討會、講座、培訓課程等。此外,取得大學學位或指明的專業保險或精算資格,均符合取得學分的規定。

  所有核心學分培訓活動必須經過審定,而非核心學分的活動則可以是經審定或未經評審的有系統活動。香港學術評審局(評審局)已獲委任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的獨立評審機構。評審局現正設定評審準則,並將接受申請評審有關課程或活動。

  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在香港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均可享有過渡安排。如果在持續專業培訓計劃實施後的首三個評估年度(即過渡期)未能符合有關學分的規定,通常不會因此而被取消其登記/授權。

  為確保業界了解新的安排,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和香港保險業聯會今日下午聯合在香港太空館舉辦研討會,向出席獲授權保險人的約一百四十名高層行政人員和培訓經理介紹此持續專業培訓計劃的詳情。

  有關計劃的要求內容可於保監處網頁(http://www﹒info﹒gov﹒hk/oci)下載。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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