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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已通過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設立公務員公積金(公積金)計劃,以利便和私人機構的人才交流,並為那些持續有良好表現的公務員,提供一個事業發展有序的架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七月十日)說:「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三年初實施公積金計劃,為二○○○年六月一日或以後新入職的公務員,於轉入長期聘用制時,提供退休福利。公積金計劃是有關人員獨有的退休福利計劃,另現職常額及可享有退休金的公務員,亦不可選擇轉往公積金計劃。」
新入職的公務員,在試用或合約期間,將受強積金計劃保障。
王永平說:「政府參照引入公積金計劃的目的,已仔細考慮公積金計劃在今年一月十六日至四月三十日進行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和建議。」
在公積金計劃下,政府的供款率包括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將根據僱員的服務年資,按一個累進的供款比率表由基本薪金的百分之五遞增至百分之二十五。政府會按這供款幅度,繼續與職方商討公積金計劃的累進供款比率表。
此外,紀律部隊人員將會額外獲得特別紀律部隊供款(特別供款),佔基本薪金百分之二點五,以反映他們大部份的退休年齡為五十五歲,較一般文職人員的六十歲退休年齡為早。
當公務員服務滿十年後,政府所作的自願性供款和累積的利益將全部歸屬;服務少於十年者,則不能享有任何利益。
特別供款和所累積的福利,是當有關人員年滿五十五歲時才完全歸屬。人員未滿五十五歲前,不能享有歸屬權,此安排有助加強紀律部隊的穩定性。
公積金計劃所提供的退休福利水平,包括強制性、自願性供款及紀律部隊供款,將會保持不超過薪酬開支的百分之十八。
王永平強調:「公積金計劃的福利水平,可媲美私人機構最佳的退休福利計劃。我們相信公積金計劃的設計特點,將可確保公務員隊伍仍然保持有足夠的吸引力,以及有利於挽留優秀人才。」
王永平說:「公積金計劃會訂有處分條文,授權政府在有關人員因行為不當而接受調查時,暫不發放政府的自願性供款(包括特別供款)所帶來的累算權益,以及當有關人員經過正式紀律處分程序後遭免職時,沒收政府的自願性供款所帶來的全部或部分累算權益。」
公積金計劃的主要設計原則已獲行政會議通過。王永平說:「我們會與職方代表繼續商討計劃的細節,並會與顧問公司合作,以落實此計劃。」
完
二○○一年七月十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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