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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七月五日)稱:一名內地旅客因協助兩名非法入境女子在港逗留及教唆他人藏有偽造旅行證件,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陳昌文,28歲,被控一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兩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港逗留及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藏有偽造旅行證件的罪名。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本月十四日宣判。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女子在本年四月十日企圖使用一本偽造的雙程證從羅湖離港返內地時被入境管制人員發現。在查問時,該名女子王紅云透露她在本年三月在深圳認識被告,被告稱可以安排她來香港賣淫賺錢並於四月二日把她從內地非法運入香港。抵港後,被告安排她匿藏於大角咀及給她一本偽造的雙程證。從事賣淫兩天後,由於王紅云不願意再以賣淫為生,她遂使用該本偽造的雙程證企圖返回內地。
根據資料,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四月十日晚到福全街一個住宅單位內進行搜查。在單位內調查人員發現被告及另一名於一星期前非法潛入香港的內地女子任小芳。她聲稱本年三月在深圳由一名表親介紹下認識被告。在被告的安排下,她於四月四日從水路潛入香港後被帶到該住宅單位內居住,被告並稱將會安排她以賣淫償還偷渡的費用。
入境處調查人員又在上址搜出一些租單證明陳昌文租用該住宅單位。
案中內地女子王紅云已於較早前因非法逗留,使用偽造旅行證及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陳述等控罪被判入獄七個月。而任小芳亦已於六月七日被遣返內地。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警告:「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來港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00及入獄14年。」
完
二○○一年七月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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