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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安老院使用約束物品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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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卓人議員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署理壎芮盓Q局局長姚紀中的答覆:

問題:

去年,一名患有老人癡呆症的老翁在一家私營護理安老院內意外地被約束衣(俗稱"安全衣")的繩帶勒死。關於該等院舍的服務質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措施確保在私營護理安老院內使用的約束衣符合安全標準,並由受過適當訓諫的護理人員決定住院長者是否需要穿上約束衣,以及由該等人員替他們穿上約束衣;以及有何措施加強培訓護理人員;

(二) 有否評估私營護理安老院的護理人員的工作時數是否過長和工作量是否過多,而該等情況有否影響服務質素;若有影響,有何措施減少護理人員的工作時數和工作量;及

(三) 會否考慮提高居於私營護理安老院的長者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額,避免院舍經營者"將貨就價",以確保有需要的長者可得到較佳質素的護理安老服務?

答覆:

主席:

(一) 約束衣是約束物品的其中一種。社會福利署(社署)根據《安老院條例》第22條(1)的規定,發出《安老院實務守則》,當中對安老院使用約束物品給予指引,包括第5.5.2(d)段的「使用約束物品的紀錄」、第12.5段的「使用約束物品的一般原則」及第12.6段的「使用約束物品時須遵守的準則」。

根據有關的指引,使用約束物品不應是第一選擇,而是最後的處理方法;而且只是在例外的情況下,當該名住客及/或其他住客的利益遭到危害時,才可使用約束物品,亦不應視為一種慣性做法。

此外,院方如有需要使用約束物品,除了住客及其親屬的同意書外,也應取得醫生的病情意見書,亦須每年就有關情況進行檢討。在使用約束物品期間,院方必須對有關的住客保持密切留意,並每隔兩小時檢查住客受制於約束物品的情況,並加以紀錄。

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的督察在巡視院舍時,若發覺院舍員工在使用約束物品時有不妥當之處,會即時糾正並就正確使用方法提出意見。此外,他們亦會查看使用約束物品的有關紀錄,包括醫生之評估、長者及/或其親屬所簽署的同意書,以及員工定期觀察住客使用約束物品情況的觀察紀錄表。

《安老院規例》規定高度及中度照顧安老院必須聘請保健員或護士,而保健員及護士在受訓過程中均曾接受「使用約束物品」的訓練。社署亦一直有定期為院舍的在職護理員舉辦訓練課程,教授基本護理常識及技巧。在二零零零/二零零一年年度,共舉辦了21個為護理員而設的訓練課程,參加人數達755人。為進一步提昇護理人員照顧體弱長者的知識和技能,社署已編訂和將舉辦綜合技能訓練課程,並會於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五年間,共提供2,160名額,為護理體弱長者的工作人員加強訓練,藉以提昇服務質素。

(二) 《安老院規例》附表1清楚列明各類安老院不同類別員工(包括護理員)在每個時段最低當值人手的需求,以應付日常運作及緊急事故的需要。

此外,《安老院實務守則》第5.4段要求,院方應為不同職位員工擬訂詳盡的職責表,並編訂員工輪值表予員工依從。該守則第9.4.3段亦列明所有類別的安老院,應最少有兩個更次的工作人員當值。至於工作時數,通常由僱主與僱員簽署的聘用合約訂明。而根據守則的第9.7段,安老院主管須依照《安老院規例》第15(2)條的規定,最少每三個月一次以書面通知社署,有關僱用員工的改變,其中包括個別員工的工作時數、上班及下班時間等資料。

若安老院未有遵從上述的各項規定,社署可向營辦者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該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督察更會審查安老院定期提交的職員僱用紀錄,若發現報稱員工的工作時數並不合理(例如每天超過十二小時),會向院方提出建議作出改善。

社署已採取多項措施,確保私營安老院服務能夠達到一定的標準,除了實施發牌制度外,亦密切監察院舍的服務水平,包括派遣督察進行定期的巡查、設立電話熱線接受關於院舍服務的查詢及投訴等。

(三) 政府已採取多項措施,協助私營安老院提升服務水平,其中包括推行「買位計劃」及「改善買位計劃」等。為進一步改善現時私營安老院的服務質素,當局會採取以下的措施:

(a) 把發牌標準內有關管理、保健及照顧服務等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至現時於受資助及「改善買位計劃」院舍實施的「服務質素標準」的等同水平。

(b) 向服務使用者提供更多有關安老院的資料,供長者及其親屬在選擇安老院時作為參考;長遠而言,亦會考慮引入服務質素評級的機制。

(c) 加強安老院員工的培訓,藉以提高院舍員工照顧體弱長者的能力。

(d) 加強對違反發牌條件的院舍作出檢控行動,藉以阻嚇任何有損長者住客利益的運作。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一個安全網,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入住私營安老院的長者,如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便可獲發相等於標準金額加最高租金津貼的援助金,以支付私營安老院的院費。

如上所述,當局是積極透過其他途徑,推動私營安老院改善服務質素。我們認為增加居住於私營院舍長者的綜援金額,並不是有效的方法來達到改善服務的有關目標,因此不會考慮採用。

二○○一年七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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