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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政府關注低收入家庭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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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是劉漢銓議員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署理壎芮盓Q局局長姚紀中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一項統計結果顯示,現時全港約有35萬5千名兒童生活於貧窮線以下,約佔全港兒童人口的五分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現時全港的貧窮兒童佔全港兒童人口的百分比;若有,與經濟狀況和本港相若的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百分比如何比較;

(二) 現行的教育、福利、文娛康樂及有關政策有否特別照顧貧窮兒童,向他們提供額外支援;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 有何長遠策略,加強扶助貧窮兒童,以及制定更全面的兒童福利政策?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問題所提及的調查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於二零零零年進行,調查中有關當時生活在“貧窮線”下兒童的統計資料,則是一九九八年的數字。至於調查所界定的低收入家庭,亦即是該調查關注的兒童的家庭,是指這些家庭的收入,只有人口相若家庭的收入中位數的一半或以下。

  貧窮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並沒有一致公認或客觀的定義。貧窮的定義,會因應時間、地點和當時社會情況等變數而有所不同。部份組織如世界銀行,把貧窮線訂於最低的生活水平(每人每日1至2美元);有些組織則根據相對的情況來界定貧窮,其茞朝I在於更公平地分配收入。不過,現時所知的界定貧窮方法,大都不會計及個人擁有的資產;同時,一般來說只反映某一特定時間的情況,並且沒有將政府在主要社會服務(例如房屋、醫療、教育、福利等)的支出所提供的無形收入計算在內,因而低估了這些服務在改善低收入家庭生活上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確保可照顧到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要。基本上,貧窮最佳的治本方法,是致力推動經濟發展,以及為所有人提供教育機會。這連同那些為支持社會人士幫助自己渡過難關的特別措施,例如開設職位以及發展訓練和再培訓課程,提供了社會上進的門路。

  由於對於“貧窮兒童”並沒有一致公認的定義,因此,我們並沒有本港“貧窮兒童”現時佔全港兒童人口百分比的正式數據以作比較。

(二) 我們關注到弱勢社(包括低收入家庭兒童)的困境,並已推行政策和措施,為他們提供援助,以及從根源入手,紓解民困。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

福利服務

  我們為兒童,包括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提供了多項福利服務,以充分照顧他們於福利上的需要。這些福利服務包括:

經濟援助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計劃)提供了安全網,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滿足基本而必要的生活所需。為顧及到兒童的發展需要,綜援計劃下對兒童提供的標準援助金較為成人所提供的為高。除了標準援助金外,綜援受助人還可申領特別津貼,以支付租金、水費、幼兒中心費用等。他們還可免費接受公立醫院/診所的醫療服務。

接受綜援的就學兒童可領取:

* 用以支付學費、上學車費、主要公開考試費的補助金;

* 用以支付在學開支的補助金;

* 午膳津貼(只限不在家進午膳的全日制學生)。

  此外,一些主要的慈善信託基金亦可安排提供現金補助,幫助個人及家庭應付短期的經濟困難。

幼兒服務

  低收入家庭獲提供多項由政府開辦或資助的幼兒服務,包括日間育嬰園、日間託兒所、暫託幼兒服務、延長時間幼兒服務,以及與幼兒服務有關的經濟援助計劃。

為學童和青少年提供的服務

  課餘照顧計劃下所提供的半日託管服務,照顧了那些因家長須外出工作或因其他理由,以致不能於下課後時間獲得照顧的6至12歲兒童。綜援受助人和低收入家庭如使用這項服務,可申請減免全費或半費。

  有經濟困難的人士,包括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如使用由兒童及青年中心、綜合服務隊、社區中心和小組工作部提供的核心青年服務,可獲大幅減收費用或豁免收費。

家庭服務中心

  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65個家庭服務中心,組成廣闊的服務網絡,為弱勢家庭及兒童提供輔導服務和實質援助。

教育

  兒童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政府提供九年免費教育,並為各個教育階段的貧困學生提供以下的經濟援助:

* 幼稚園學費減免計劃,為幼稚園學生提供學費資助;

* 根據高中學費減免計劃,官立及資助學校的中四至中七學生可獲減免學費;同時,根據考試費減免計劃,分別參加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中五和中七學生,可獲減免考試費;

* 為學生提供購買書簿和繳交其他在學開支的補助金。官立及資助學校的中小學生,及直接資助計劃下的私立學校的中小學生可根據學校書簿津貼計劃提出申請;以及

* 根據車船津貼計劃發放的車船津貼。未滿12歲的小學生,如須往返其居所所屬小一入學學校網以外的官立及資助學校,以及年滿12歲或以上而未完成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如由居所往返學校須步行超過十分鐘,均可根據這項計劃提出申請。

文化康樂活動

  政府提供多項有關藝術、文物古蹟、圖書館及康樂活動的服務等,這些服務均獲大幅資助,收費都是訂於合理和市民可負擔的水平。

演藝活動

  各區遊樂場、社區會堂和休憩地方都會舉行很多適合兒童參與的文化節目,入場費用全免。至於須購票入場的活動,學生可享有半價優惠。此外,如學生參加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舉辦的訓練課程和音樂營,可申請減免收費。

文物古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有13間博物館,小型博物館不收入場費;而大型博物館方面,個別入場的全日制學生可獲半價優惠,20人或以上的學生團體更可免費參觀。此外,古物古蹟辦事處為學生舉辦的活動,如考古工作坊和實地考察等,也是免收費用。

圖書館服務

  本港67間公共圖書館均不設入場費。兒童更可免費享用公共圖書館內的兒童圖書館、玩具圖書館(設於香港中央圖書館),以及多媒體電腦設施。

康樂設施

  政府提供多類康樂設施,其中一些專為兒童而設,例如遊樂場、遊戲室和嬉水池等。政府會確保大部分的康樂設施,在收費和免費設施的提供上是平衡的。15歲以下的兒童及全日制學生可享半費優惠。

康體活動

  政府為市民舉辦多元化的康體活動,其中不少活動是專為兒童而設的,例如習泳班、兒童舞蹈班、小領袖訓練計劃和小型網球班等。這些活動獲得政府大幅資助,兒童更可獲半費優惠。在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政府共舉辦了300項免費活動,當中包括體育同樂日及嘉年華會等。

(三) 現時我們已有全面的政策照顧兒童不同方面的需要,尤以低收入家庭的兒童為然。我們在制定和推行政策時,其中一個最根本和主要的考慮因素,就是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於一九九一年社會福利白皮書《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中,已明確闡述這項適用於低收入家庭兒童的政策。我們的主要目標是支持和加強家庭,使它們能提供適合兒童發展的環境;同時,又為缺乏家庭適當照顧而處於不利環境和亟需保護的兒童,提供援助。

  我們會不時就這些主要目標作出補充。舉例來說,我們都知道由家庭來照顧兒童的需求至為理想。為了改善政府為家庭(尤其是弱勢社纂A如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的福利服務,我們委託香港大學進行顧問研究,檢討本港的家庭服務。顧問建議政府應採取“以兒童為重、家庭為本、社區為基礎”的原則,作為家庭福利服務的長遠方針,以期提供全面而綜合的服務,以照顧家庭不斷轉變的需要。既以兒童為重,我們日後將會以支援家長、鞏固婚姻制度,以及減少家庭破裂的危機,作為主要的工作方針。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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