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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東居民獲額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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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通過,受大坑東h提早搬遷計劃影響的住戶,如日後選擇搬遷返回位於大坑東h的接收樓宇,將獲得額外住戶搬遷津貼。

  房屋署於本月十一日宣佈,大坑東h東榮、東富、東運及東和樓其中93伙住戶須於三個星期內搬出,以便在該數幢樓齡45年的大廈,進行必需的加固工程。

  房署除在區內備有足夠的單位編配予受影響的住戶外,亦將向他們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一人家庭獲3,950元,二至三人家庭7,470元。

  在是次提早搬遷計劃的特別安排下,那些選擇遷回原來接收屋h(大坑東一號球場原址正在興建中的兩幢樓宇)的居民,可獲發俗稱「回頭紙」的承諾書,讓他們日後遷回。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房委會轄下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六月二十六日)通過向受計劃影響的大坑東h居民發放多一次搬遷津貼,是基於特殊的考慮,希望可以減輕居民因為兩次搬遷而遭遇的困難。

  根據現行政策,居民被強制要求遷離單位,例如受整體重建計劃,及緊急維修或改善工程影響等情況,均獲發住戶搬遷津貼。

  發言人解釋說:「在這政策下,如住戶最終選擇遷回位於大坑東一號球場的接收屋h,那麼,他們第一次在提早搬遷安排下的搬遷,將被視為一項臨時安排,而第二次的搬遷則可視作重建計劃安排的延續。」

  他續說:「不過,鑑於今次安排性質較特殊,日後他們遷回位於大坑東一號球場的樓宇時,向他們提供額外津貼,亦為合理。」

  大坑東h該四座七層高的改建一型樓宇,原先訂在2001年重建,房署後來順應居民要求,將重建計劃押後至2003年,並將屋h旁邊的大坑東一號球場改建為公屋,以作安置之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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