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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二題:當局籲僱主對偽造「平安咭」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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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國強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羅范椒芬的答覆:

  問題:現時,建造業東主只可聘用持有曾參加認可安全訓練課程的有效證明書(俗稱「平安卡」)的工人從事有關工作。據報,有不法分子安排內地人士來港非法在建築地盤工作,並向他們提供偽造的平安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一月至今,當局在建築地盤拘捕的非法勞工數目;當中被發現持有偽造的平安卡的人數,以及有多少名非法勞工已被法庭定罪;

(二) 會否考慮加強平安卡的防偽設計;及

(三) 有否定期舉辦活動教導東主如何辨別平安卡的真偽;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二○○○年一月至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期間,入境事務處和警務處在搜查地盤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懷疑非法勞工四百五十人。入境事務處已向二百九十四人提出檢控,其中二百七十五人已被法庭定罪。

  另外,《一九九九年工廠及工業經營(修訂)條例》規定所有建造業工人必須接受認可安全訓練課程,並持有有效證明書,(俗稱「平安卡」)。該條例於二○○一年五月一日實施,截至五月底,勞工處並未在巡查行動中查獲偽造「平安卡」。然而,我們對有報道指有人行使偽造「平安卡」非常關注,勞工處會在日後的巡查行動中,特別留意檢查「平安卡」的真偽。

(二) 我們有理由相信,行使偽造「平安卡」的人士主要是非法勞工,因為學員只須完成為期一日的基本安全訓練課程並通過測試,就可以即日獲發「平安卡」,本地工人無須為了進入地盤工作而行使偽造「平安卡」。事實上,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三十五萬名建造業工人獲發「平安卡」。

簽發「平安卡」的用意是證明建造業工人已完成法例要求的安全訓練,為避免未經訓練的人透過行使偽造「平安卡」進入地盤工作,勞工處會聯絡各訓練機構,研究 「平安卡」防偽設計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事實上,只要僱主提高警覺,避免僱用非法勞工,便可以杜絕偽造「平安卡」的問題。

(三) 在有關「平安卡」的法例正式實施前,勞工處已於今年四月致函呼籲各僱主聯會,提醒會員可能會有偽造「平安卡」的出現並請他們提高警覺。勞工處亦同時致函要求各認可訓練機構,在有需要時協助東主或承建商查證「 平安卡」的真偽。

  由於行使偽造「平安卡」的人士主要是非法勞工,而僱用非法勞工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建造業東主在僱用工人前,應小心檢查他們是否持有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所需的證件,如有懷疑,應即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及訓練機構求助。

  由於「平安卡」的使用已日漸普遍,僱主僱員對「平安卡」的認識亦日深,我們目前並沒有計劃定期舉辦活動,教導東主如何辨別「平安卡」的真偽。但政府有關部門會繼續透過日常的宣傳及巡查活動,提醒東主對非法勞工的警覺,和應採取的行動。

二○○一年六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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