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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為家禽業設立熱線解答僱傭事宜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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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已設立熱線電話,為最近因禽流感而銷毀雞隻及其他家禽而受影響的家禽業僱主及僱員,解答有關僱傭事宜的查詢。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四日)說:「受影響的家禽業僱主及僱員如對《僱傭條例》的規定有疑問,可致電二八五二 三五四五,或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諮詢或尋求協助。」

  發言人指出,僱主應按照《僱傭條例》及他們與僱員之間協議的僱傭合約,履行對僱員的責任。《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長工或散工,只要僱員是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及符合法例所規定的服務年資等有關條件,便可以享有各項福利及保障。「連續性合約」的定義是僱員受僱四星期或以上,以及在每星期至少工作十八小時。

  該處亦提醒僱主,雖然他們的僱員可能未獲安排工作,但僱主在法律上是有責任向仍在受僱的連續性合約員工,支付他們應得的薪金和福利。如僱主有需要終止和僱員之間的僱傭合約,他們必須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及僱傭合約的條文,向被解僱的員工支付其應得的解僱補償,例如遣散費、年假薪酬、年終酬金及尚未清付的工資等款項。

  此外,勞工處各區就業中心亦可為受影響的僱員提供就業輔導。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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