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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官立及津貼小學的學位教師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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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羅范椒芬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官立及津貼小學的教席事宜,政府當局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二○○○至○一學年,所有官立及津貼小學學位教席的總數,以及有關數目佔該等小學整體教學人員編制的百分比;在該等教席當中,現已由實任人員填補的教席數目和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 現時有多少間學校有仍未填補或尚未由實任人員填補的學位教席;這些學位教席為何仍未填補,以及有何計劃加快填補所有學位教席;

(三) 具有認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現職文憑教師的數目;及

(四) 有否計劃把所有文憑教席轉為學位教席?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學年開始,為各小學提供學位教師職位。這項政策原來的目標,是在二○○七至○八學年,把百分之三十五小學教席由非學位教師職位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在一九九七年,政府把實現這個目標的日期提前至二○○一至○二學年。

  政府就學位教師職位的分配方法,徵詢了多方面的意見,並與教師職工會和協會、學校議會和辦學團體達成以下共識︰

* 在一九九九至二○○○學年,所有校長和副校長職位均會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

* 在二○○一至○二學年,把百分之三十五的主任級教師職位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以及

* 餘下的學位教師職位將撥作提升基本職級的教師職位。

  上述安排的目的,是先把負責督導和管理工作的校長及副校長職位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然後把適當數目的主任級和基本職級教席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只要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數目不超過當局所編定該校的學位教師職位總數,以及校方已透過諮詢,與教學人員議定如何分配這些職位,有關的資助學校便可靈活調整校內可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的主任級和基本職級教席所佔的百分比。

  至二○○○至○一學年為止,政府已撥出資源開設共五千六百七十五個教師職位,佔官立及資助小學教學人員編制人數的百分之二十六點七。政府會在二○○一至○二學年再開設一千六百四十個小學學位教師職位,使小學學位教師職位總數達至七千三百一十五個,這樣便可達至把百分之三十五教席提升為學位教師職位的目標。

(二) 至二○○一年二月為止,已填補的學位教師職位共三千九百四十七個,佔現有學位教師職位總數七成左右。

  現時在六百七十一間官立及資助小學中,仍有一千七百二十八個學位教師職位暫時由文憑教師出任,有待符合資格的教師填補。主要原因是:

* 就校長及副校長職級而言,並非所有官立和資助學校的現任校長及副校長都持有學位,使其可以填補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以及

* 某些資助學校決定暫不填補部分學位教師職位,原因是校方認為,一些持有學位的教師,因能力、性格、潛質或經驗等其他因素而不適宜擔任學位教師職位。另一種情況就是一些學校已物色到適當人選可擔任學位教師職位,惟有關教師仍在修讀學位課程中。校董會在考慮過學校的整體利益後,可酌情決定究竟是暫不填補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直至其認為適合的教師完成學位課程,還是直接聘用受過小學教育師資訓練並持有學位人士,以填補有關職位。

  由二○○○至○一學年起,資助學校如直接聘用新任校長或副校長,獲聘用者必須持有認可學位,並曾接受相關的師資訓練。教育署經常鼓勵尚未持有學位的校長、副校長和教師修讀學位課程;此外,又促請各資助學校透過提升現正由持有學位人士擔任的非學位教師職位,或另行聘用持有認可學位並曾接受小學教育師資訓練的教師,以盡快填補校內的學位教師職位。

(三) 根據二○○○年的教師統計調查,至二○○○年十月為止,共有五千三百五十六名持有學位的教師受聘擔任官立或資助小學的非學位教師職位,其中四千五百九十三名為文憑教師,其餘七百六十三名為助理教席。這些教師部分已於其後擔任學位教師職位。不過,由於該項調查每年只會進行一次,我們目前未能取得這方面的準確數字。

(四) 我們會評估把文憑教席轉為學位教席這項政策對小學教育質素的影響,然後才決定應否進一步增加學位教師職位的比例。

二○○一年五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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