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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公營醫院病人醫療項目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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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羅致光議員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壎芮盓Q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公立醫院要求病人自資購買昂貴藥物、外科植入物及義肢,以及在家使用的醫療器材及消耗品等醫療用品;而經濟有困難的人士可向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公立醫院採用甚麼機制及準則,決定哪些醫療費用應由病人支付;

(二) 去年分別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病人須自資購買心臟起搏器及眼內晶體;當中申請及獲得上述基金資助的人數分別為何;有關當局會否考慮向病人提供該兩種外科植入物;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現時病人須自資購買的藥物名單,該等藥物用於治療哪些疾病;在過去3年內納入該名單及從名單中剔除的藥物的名稱分別為何,以及當局根據甚麼因素決定某種藥物應否納入該名單?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提供醫護服務時,會把有限的公共資源用於最有需要的地方,務求讓市民得到最大益處。公營醫院的每日住院和門診收費並不包括某些醫療項目或服務的費用,而這些費用須由病人支付。病人如無力負擔醫療項目或服務的費用,可向一些慈善基金(如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助。為了提高護理水平,讓病人可以接受嶄新治療,醫管局引進了一項試驗計劃,並得到慈善信託基金的支持,把新醫療科技項目或應用先進科技的醫療服務加快引入醫管局主流服務。這些新醫療項目或服務在本地應用不廣,又或者在成本效益方面尚待全面測試。病人如無力負擔這些新醫療項目或服務的費用,會獲得經濟援助。此外,如病人提出要求,公營醫院的醫生可為病人開處一些未有足夠科學証據証實其成本效益的醫療項目、療效僅比現時使用的項目稍勝的醫療項目,或並非視為治療病人的必需項目。這些 "病人自己選擇" 的項目須由病人自資購買。

(二)  在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購買心臟起搏器和眼內晶體的病人數目如下︰

病人總數:759(心臟起搏器);15 542(眼內晶體)

當中由撒瑪利亞基金資助醫療費用的病人數目:196(心臟起搏器);299*(眼內晶體)

(* 由於眼內晶體的費用約為1 350元,大部分病人均能負擔有關費用,因此較少病人需要申請資助。)

二零零零/零一年度的數據尚未備妥。

如病人有經濟困難,無法繳付心臟起博器和眼內晶體的費用,他們可以向撒瑪利亞基金尋求資助。有關的主導原則是把有限的公共資源用於社會上最有需要的地方。目前,醫管局沒有計劃把這些醫療項目列為標準服務。

(三)  現時病人須自資購買的藥物包括︰

(i)  干擾素︰用於治療某些慢性肝炎、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和多發性硬化病;

(ii)  生長激素︰用於治療因缺乏生長激素而發育遲緩的兒童,以及治療各類導致發育不全的疾病,例如特納氏綜合症;

(iii)  根據上文第(一)段所述引進新醫療項目或服務的試驗計劃所處方的藥物,包括治療乳癌的taxane、letrozole和anastrozole,為接受屍體腎臟移植的病人作輔助免疫抑制誘導治療的basiliximab和daclizumab,用於治療某些正接受抗癌化療病人的群落刺激因子;

(iv)  "病人自己選擇"的藥物。

  在過去三年,第(iii)項所列的藥物已納入病人自資購買醫療項目名單。在決定某些新藥物應否納入名單時,醫管局會考慮上文第(一)段所述的因素和原則。

二○○一年五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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