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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從食物攝入黃曲霉毒素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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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表示,本港食物中含黃曲霉毒素的情況並不嚴重,對健康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食環署社會醫學顧問醫生(風險評估及傳達)何玉賢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簡報會上公布食物含黃曲霉毒素風險評估結果時表示,黃曲霉毒素是一種含毒性的物質,並可引致癌症。

  黃曲霉毒素是由某幾種霉菌所產生,在多種食物內均可發現,例如花生、玉米、穀類及它們的產品。何醫生表示,以現時的技術來說,要徹底去除農作物中的黃曲霉毒素是不可能的。

  何醫生說:「這種毒素存於食物中,在正常烹調工序下是無法分解。若未能妥善儲存食物,會增加黃曲霉毒素的產生機會。」

  黃曲霉毒素可引致急性及慢性食物中毒,其影響包括急性肝臟受損、肝硬化及引起腫瘤。

  政府現時主要以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一三二章)監管本港食物內含黃曲霉毒素的情況。

  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任何(花生或花生產品除外)每一千克的食物最高准許含十五微克黃曲霉毒素濃度;而花生或花生食品,每一千克則最高可准許含二十微克黃曲霉毒素濃度。

  在一九九八至二○○○年,政府共抽取五百二十六個食物樣本作黃曲霉毒素分析,有關樣本包括三類食物組別,即花生及花生食品、植物油及脂肪食品、以及穀類及穀類食品。

  何醫生說:「所有食物樣本中,只有一個花生醬樣本被發現含有超出法定許可之最高准許黃曲霉毒素濃度。」

  「三年內共有四十個樣本被發現含黃曲霉毒素,平均介乎每一千克食物含零點二至一點四五微克。」

  「這些樣本含黃曲霉毒素水平遠較法定標準為低,因此對公眾健康不會構成威脅。」

  何醫生建議食物業界應採納以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為本的優良製造規範,以確保所出售的食物安全。

  何醫生說:「物料必須符合品質標準、並儲存在乾爽的環境。」

  「消費者亦應在購買及儲存食物,以及食用時多加留意。他們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不要購買不潔、已開啟或損毀的食物。購買後應將食物存放在乾爽的地方,並應當在「此日期前最佳」日期前進食及棄掉已霉壞的食物。」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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