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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
房屋委員會將採取一項措施,容許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以來,受租金檢討押後影響而有需要的公屋租戶,透過租金援助計劃(租援)獲得幫助。
房委會轄下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今日(三月三十日)通過上述決定,以協助主要為低收入的準租戶和重建戶。此等租戶當中部份在租金檢討到期前,選擇了超出本身負擔能力的公屋單位,但往後因房委會押後有關單位的租金檢討,所以最終未能符合資格申請租援。
房委會發言人解釋,由於準租戶和重建戶是按他們的選擇和負擔能力而獲配租住單位,在現行政策下,他們在下次租金檢討之前,不可以申領租援,除非他們在入住單位後家庭入息下降,或在配房時無較廉租的單位可供選擇。
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以來,約有三十一萬四千七百個公屋單位的租金被押後檢討。發言人說:「由於未有租金檢討,受影響的租戶一直不能申請租援。」
發言人補充說:「部份受影響的住戶(大部分為長者),在入住前已無入息,所以無法符合要待家庭入息下降才可申請租援的規定。新通過的措施正好彌補這方面的不足。」
發言人強調,上述安排乃臨時行政措施,有關租戶亦須符合租援的其他申請資格。長遠方面,房委會剛成立的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委員會,亦會研究財政援助有需要的租戶這問題,考慮應否作出修訂。
完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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