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車輛牌照費及駕駛執照費即日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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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於今日(三月七日)下午發表的政府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宣佈,駕駛執照費以及私家車、電單車、機動三輪車的車輛牌照費將增加百分之十。至於與車輛牌照費一起徵收的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徵款則保持不變。

  調整後的有關牌照費由今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生效,下列兩類牌照則可繼續以舊收費續牌,直到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為止:

 *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或該日之前屆滿的私家車、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的車輛牌照可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舊收費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

 *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或該日前屆滿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或之前進行換領時有效期已屆滿不超過三年),可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按舊收費換領執照。

二○○一年三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