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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長者可獲更佳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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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一千四百名身體機能為中度受損的體弱長者,將於下(三)月開始獲提供全新推出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好讓他們在協助家務、個人照顧、護理和相關醫療服務等適當支援下,可以繼續居於家中,同時,照顧長者的家人亦可得到支援。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日)在新聞簡報會上宣布,社會福利署已批出一共十八份服務合約給十四間非政府機構,以在十八個區議會轄區各成立一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服務合約為期三年,每年合約費總值六千三百萬元。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是一項為體弱長者提供的綜合服務,好讓他們能夠在家中安渡晚年。若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為身體機能中度受損的長者,便適合接受這項服務。服務提供機構會為獲轉介接受服務的長者評估其需要,然後制定個別護理計劃。

林鄭月娥說:「與傳統以分割式提供的支援服務不同,為長者制定的個別護理計劃將包括一系列以綜合模式提供的家居及社區服務。」

  例如,有一位長者的個別護理計劃可能是一份以家居為主的服務明細表,其中包括膳食服務、洗熨工作、打掃家居、預防家居意外措施、建議家居改裝服務、起居照顧、護理服務,並向照顧他的家人提供有關支援等。另一位長者的護理計劃可能是一整套包含家居服務輔以中心服務的計劃,如日間暫託服務或緊急住院服務等。服務使用者並可獲得二十四小時緊急協助和支援。

  林鄭月娥解釋說:「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的構思是考慮到下列各點:

  - 長者大都寧願在家中得到照顧,而抗拒入住院舍;

 

  - 傳統家庭觀念是在家中照顧年老親屬;

  - 有需要為在家中照顧年老親屬的人士提供足夠支援;

  - 一九九九年底成功實行外判新的家居照顧服務,證明可為體弱長者在家中提供優質和具成本效益的照顧服務。」

  林鄭月娥表示,在一九九九年開始試行把膳食服務及家居照顧服務外判,該計劃成效非常令人鼓舞。根據一項獨立的服務使用者滿意程度調查顯示,在被訪問的1,036名服務使用者中,有90.4%整體上對家居照顧服務表示滿意,而77.9%對整體膳食服務表示滿意。服務使用者對這兩項服務的各方面細節,亦給予很高的評價,例如服務可靠(96.6%)、切合需要(89.4%)、服務具靈活性(89.4%)、容易查閱所需有關資料(91.8%)。此外,以服務量計算,合約承辦機構提供的家居照顧服務總量,較合約所規定的服務高26%,而膳食服務方面,則高13%。

林鄭月娥補充說,這項以外判形式提供福利服務的試驗計劃,確定好的成本效益和優質服務是可以共存的。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的十八份合約亦是以類似的競投形式批出。林鄭月娥指出,有意競投的非政府機構獲邀以每年每區定額合約費三百五十萬元,競投各區的服務合約。雖然競投的機構必須最少給七十個個案提供服務,但有很多機構在這具競爭的情況下,考慮過其強項及優勢後,願意提供更多服務。該次競投總共接獲三十個非政府機構提交的六十一份建議書。

林鄭月娥表示:「競投結果令人十分鼓舞,有些競投的機構提出多項有創意及增值的建議,包括延長服務時間和加強與其他福利或醫療機構合作,以便提供完備服務滿足長者的需要。」

她強調在競投過程中,決定各非政府機構在經營新服務方面的能力,質素管理、財務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均是重要指標。

林鄭月娥保證社署會督導及監管外判服務以確保其質素,該署的合約管理組會定期檢討服務、抽樣核數和進行使用者調查。

林鄭月娥表示有信心透過這項新的服務合約形式,為長者提供更多及更佳的服務。

她補充說:「我們在二○○一/○二財政年度已預留一億四千萬元額外的經常性開支,以加強為長者提供的家居及社區支援服務。」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