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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兆棠議員的提問及環境食物局局長任關佩英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現時就荃灣七街重建計劃進行的樓宇拆卸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土發公司有否按照《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的規定呈交石棉調查報告及石棉消減計劃;若有,調查結果為何;所涉樓宇有哪些構件含有石棉及該等構件的數量為何;及
(二)若有關樓宇證實具有含石棉物料,受委託的註冊石棉承辦商須採取甚麼安全措施,防止清拆工程危害工人及附近居民的健康;政府有否在清拆工程展開前進行實地視察,評估有關工地是否已採取所需安全措施;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一)有關荃灣七街重建計劃進行的樓宇拆卸工程,土地發展公司已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聘請註冊石棉顧問作出石棉調查,並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向環境保護署呈交了石棉調查報告及石棉消減計劃。調查報告指出拆卸工程當中有八千五百平方公尺的波紋水泥瓦片可能含有大約百分之十至二十的低風險白石棉。另外亦有少量其他含石棉的物料,如膠地板塊、電掣箱和排水管等。
(二)為確保工人和地盤鄰近居民的健康不會受清拆石棉工程影響,註冊石棉承辦商須依照石棉消減計劃,及政府發出的石棉管制工作守則進行拆卸工程。工作守則包括規定承辦商須用尼龍帆布圍繞待拆樓宇以作擋風防塵屏障,清拆時盡量灑水濕潤和避免使含石棉物料碎裂,以減少石棉纖維外洩。所有工人必須根據勞工法例,清拆石棉時使用呼吸防護設備及防護衣物。承辦商須定期在地盤範圍及附近進行空氣監測,以確保空氣中的石棉纖維濃度沒有超出法例的要求。另外,土地發展公司委任了一名註冊石棉顧問,長駐地盤作出持續的監管石棉消減工程。環境保護署在清拆工程展開前進行了實地視察,確定承辦商已做好所需的安全措施。
完
二○○一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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