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為今日(二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劉炳章議員的提問及規劃地政局局長蕭炯柱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地政總署測繪處公司化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向選擇保留公務員身份並借調到新公司的員工作出保證,若他們在借調後某段時間(例如十年)內申請調回地政總署工作,該署一定會接納申請;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新公司將由政府全資擁有,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地政總署署長不偏不倚地執行《土地測量條例》(第473章)所賦予的權力,處理該公司與其他私營測繪公司在土地界線圖方面的糾紛;及
(三) 有否考慮讓測繪處保持在現有政府架構內,並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使該處能靈活應付市場急劇轉變的需求,達到公司化的相同目的;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a) 當測繪處公司化後,新的測繪機構會取代地政總署現時負責的測繪工作。測繪處的員工會在新的機構工作;員工若選擇保留公務員身分,將會繼續留在公務員編制內,直至他們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的有關條文離職為止。
(b) 按照《土地測量條例》(第473章),受僱於私營測繪公司的認可土地測量師,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土地界線測量。有關工作必須符合根據該條例制定的實務守則。該守則由土地測量監督(即地政總署署長)在諮詢過香港測量師學會後通過,目的是為土地界線測量及有關事宜提供實務指示或指引。
認可測量師按照該條例第30條進行土地分割測量,須把該項測量工作的土地界線圖及測量記錄圖存放於監督處。監督會檢查所收到的圖則及文件,確保符合上述實務守則的規定。
當公司化的測繪機構成立後,地政總署署長會繼續出任土地測量監督,而測繪機構則會向署長提供合適的專業及技術意見,以便其按照條例執行職能。至於執行有關條例方面,土地測量監督會確保以不偏不倚的立場,並有效地執行其職能。
(c) 政府的一貫目標是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質素及成本效益。目前,政府透過各種不同的方法,以改善所提供的公共服務,例如推行資源增值計劃、公司化、成立營運基金及外判服務等等。政府會視乎有關部門的工作性質及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我們認為,市場對測繪處所提供的多種服務及產品需求殷切,當中以數碼地圖資料的需求尤甚。因此,以公司化的模式來改變架構的組織,可幫助測繪處充分發揮其市場潛力,使能對急劇轉變的市場需求迅速作出回應。我們相信,測繪處公司化是合適的方案,能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使市民和業界得到更佳的服務。
完
二○○一年二月七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