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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宣布,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開始,該處將會為在港工作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簽發一�e新的多次入境許可證。簽發新入境許可證的措施,旨在提供予該等人士一本證件,方便他們在獲批准居港期間的任何時間出入香港及加蓋入境處的各類簽注。
現時,台灣華籍居民來港旅遊或公幹,會獲簽發一次或多次有效的入境許可證。但台灣華籍居民來港工作或居留,會獲簽一張一次有效的入境許可證進入香港。如他們在來港後擬出外旅遊或申請延期居留,須出示一份由律師行公證處簽發的「入境身份陳述書」 (俗稱「律師紙」),以便加蓋回港簽證、出入境蓋章及延期居留。
新簽發的入境許可證為居港台灣華籍居民提供更多的旅遊方便。
新簽發的入境許可證是以小冊子形式印製,其外頁是淺棕色。大小規格與現時簽發給訪港台灣人士的多次入境許可證大致相同及可供電腦閱讀。新簽發的許可證共有兩種,分別是普通裝(十六頁)或加厚裝(三十二頁)。普通裝的多次入境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簽發費用是港幣二百七十元;加厚裝的多次入境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簽發費用是港幣五百四十元。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補充說﹕「有關的申請表格可向入境事務處總部詢問處及各分處免費索取。」
新入境許可證的申請,可向入境事務處延期居留組遞交,亦可於辦理延期居留或加簽簽注申請時一併遞交。
在港工作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可選擇在入境事務處申領新的多次入境許可證,或如舊向律師樓公證處辦理簽發「入境身份陳述書」。
有關新的多次入境許可證的資料,可向入境事務處查詢,電話號碼為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傳真號碼為二八七七 七七一一。
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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