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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能力評核開始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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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三月舉行的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由今日(一月九日)開始接受報名。

  教育統籌局發言人說:「語文能力評核是為有意成為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的人士而設,例如在大專院校接受教師培訓的學生、海外畢業生和有意任教英文科及普通話科的人士。」

  「政府較早前已公布,在職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可於二○○五/○六學年完結前,透過申請豁免、參加培訓課程及語文能力評核,達到語文能力要求。」

  「未能獲得豁免的教師可以選擇參加培訓或評核以達到語文能力要求,或採用兩者結合的方式。」

  發言人強調:「換句話說,在職教師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他補充說:「在職教師都會獲得一筆培訓津貼。選擇透過培訓以達到要求的教師可報讀認可的課程,第一批認可課程的資料已於上月初公布,第二批課程資料亦即將公布。」

  「已透過公開評核達到要求的在職教師可運用培訓津貼報讀進階課程。」

  三月份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報名表格今日會分發到各小學、中學和教師培訓機構。報名表亦可在下列地方索取:

* 香港考試局辦事處:

   灣仔軒尼詩道一百三十號修頓中心十二樓;

   新蒲崗爵祿街十七號;

* 教育署區域服務處:

   灣仔皇后大道東一百八十三號合和中心五十三樓;

   彌敦道三百四十五號宏利公積金大廈十一樓;

   上水龍琛路三十九號上水廣場二十二樓;

   荃灣青山道四百五十七號華懋廣場十九樓;以及

* 教育署網址(http://www.ed.gov.hk)。

  《教師語文能力等級說明及評核綱要》亦可於上述地點索取。

  申請人可將填妥的申請表親自遞交或以郵寄方式直接寄往香港考試局。截止申請日期為二○○一年二月五日。

  申請人可選擇報考每項語文科的其中一張或多張試卷。

  舉行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時間表如下:

二○○一年二月:開始進行英文及普通話科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教育署會聯絡個別申請人作出安排);

二○○一年三月三日(星期六):下午進行普通話科卷一(聆聽及認辨能力)及卷二(拼音);

二○○一年三月四日(星期日):上午進行英文科卷一(閱讀能力)及卷三(聆聽能力),下午進行卷二(寫作能力);

二○○一年三月五日開始:英文及普通話科卷三(口語能力評核)。

  預計評核成績可於六月初公布,並會直接寄交參加評核的人士。

  參加評核的費用為每張試卷二百元,口語能力評核及課堂語言運用評核的費用則均為三百七十元。在職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參加其任教科目的語文能力評核,每張試卷可獲政府資助一次評核費用。

  有關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各項安排的詳細資料,可致電香港考試局學校考試及評核組(電話:二二三九 二七七一)查詢。如對課堂語言運用評核的安排有任何問題,則可致電教育署語文能力評核組(電話:二一二六 五二八五)查詢。

二○○一年一月九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