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十五題:乾洗業使用四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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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及署理環境食物局局長鄧國威的書面答覆:

問題:

鑒於被廣泛使用的乾洗溶劑四氯乙烯是一種致癌和危險的地面和空氣污染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乾洗業過去三年耗用四氯乙烯的總數量,以及預計未來三年的總耗用量分別為何;

(二)現在及在過去三年每年年底使用

(i)四氯乙烯;

(ii)以石油製造的溶劑;及

(iii)其他溶劑

的乾洗機數目,以及預計未來三年每年年底的有關數目分別為何;

(三)去年在乾洗店使用的四氯乙烯當中,分別有多少百分比的四氯乙烯

(i)經循環再用;

(ii)排放到空氣中;及

(iii)與污水一併沖入排水渠;及

(四)有否計劃採取措施使以四氯乙烯作為清潔溶劑的乾洗機逐步停用;若有,有關詳情(包括預定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四氯乙烯是本港和海外最常用的乾洗劑。在四氯乙烯濃度高的環境中,可能會令人感到皮膚和眼睛不適、暈眩、作悶、頭痛,或肝臟和腎臟受損。四氯乙烯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有可能是人體致癌的物質」。換句話說,長期接觸高濃度的四氯乙烯可能令人體患癌的風險增加,但迄今仍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這個說法屬實。根據環境保護署的記錄,本港在一九九九年內平均每立方米空氣中所含的四氯乙烯為二點三四微克,遠低於美國加州空氣資源局指定需要採取措施的水平,該水平為每立方米十七點九微克。

  現就上述各部分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我們沒有資料顯示本地乾洗業每年使用多少四氯乙烯,但根據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環境保護署所進行的調查,本港乾洗業在一九九七年使用了九百二十公噸四氯乙烯。基於這個數據,我們估計本地乾洗業過去三年所使用的四氯乙烯為二千七百六十公噸。我們不能準確地預測在未來三年乾洗業使用四氯乙烯的數量,因為這個數量取決於使用四氯乙烯的乾洗機數目、乾洗業的營業額及有關減少乾洗業四氯乙烯排放量的建議何時實施。

(二)上文(一)項提及的調查確定本港在一九九七年約有四百部乾洗機,全部均使用四氯乙烯。香港洗衣商會估計,本地乾洗機的數目至今大致上維持不變。我們不能準確地預測三年後使用四氯乙烯、使用石油煉製溶劑、及使用其他溶劑的本地乾衣機各會有多少部,原因是這些數目取決於乾洗業會否為了因應減少乾洗業四氯乙烯排放量的建議而改用其他不使用四氯乙烯的乾洗機。

(三)我們估計在每次的乾洗程序中,乾洗機所使用的四氯乙烯,約有百分之九十九會循環再用,百分之一會排放到空氣中。至於去年有多少四氯乙烯循環再用,多少排放到空氣中,則視乎乾洗業去年的乾洗運作總次數而定。我們卻沒有這方面的資料。由於乾洗過程並不需要用水,所以四氯乙烯不會溶入污水而沖入排水渠。四氯乙烯在使用一段期間後會有污垢和減低效力,因而最終會被棄置。乾洗商必須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來棄置這些使用過的乾洗劑。

(四)我們不打算淘汰使用四氯乙烯的乾洗機,但建議採取下列措施,以減少這些乾洗機所排放的四氯乙烯:

(i)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新乾洗機都須是密封型,而乾洗後殘餘在機內的四氯乙烯的最高濃度,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三百;

(ii)規定現有非密封型乾洗機須在擬議規例生效起計五年內,改裝至符合上述標準,或以認可新機取代;

(iii)規定現有不合標準的密封型乾洗機須在擬議規例生效起計七年內,改裝至符合標準,或以認可新機取代。

  我們計劃在本立法會會期內向立法會提交擬議規例。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