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公布第一批語文能力培訓及加強培訓配套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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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八日)公布第一批為英文及普通話教師開辦的語文能力培訓課程詳情。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黎以德在記者會上表示,第一批認可的培訓課程,包括七項英文和六項普通話課程,每年共可提供不少於二千八百個培訓名額。同時,大部分提供課程的機構,已表明他們可因應需求而增加培訓名額。

  黎以德說:「我們將於短期內公布第二批培訓課程和名額的詳情。」

  「我們很高興有一系列的課程可供教師選擇。」

  「大部分課程可以單元的形式報讀,祇有小部分要求學員修讀完整的課程。」

  「除部分我們特別要求以面授模式授課的單元外,培訓機構在課程設計和授課模式上提供了多元化的模式給教師選擇,如遙距模式、兼讀模式,以及沉浸模式。」

  「部分培訓機構亦讓教師可選修加強基礎和進階課程的不同系列或單元。」 

  「教師在報讀課程時,可選擇接受進修需要分析,此舉在於協助教師選擇最適切的課程。分析結果將會保密。」

  他補充說:「教師在修讀課程期間將需接受持續評核和結業評核,並需達到要求的出席率。一般來說,不同培訓機構將持續評核和結業評核的比重定為六十與四十至五十與五十之間。」

  黎以德亦宣布政府決定從三方面加強培訓配套,以便更切合教師的需要。

  首先,政府決定同樣向提供全面課程的本地私立日間中、小學校的英文和普通話教師提供培訓資助。換言之,所有在官立學校、資助學校、買位計劃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資學校,以及私立學校任教的有關教師,均可獲得培訓資助。

  其次,教師在接受初步進修需要分析後,可能會選讀附加的基礎單元,以致培訓費用總額可能因而大大超逾英文課程的一萬三千元及普通話課程的一萬元的上限,故政府為修讀附加基礎單元的教師,提供額外培訓資助,以作鼓勵。修讀這類英文課程的教師將可額外獲得最多五千元,修讀普通話課程的教師則可獲最多二千元。

  第三,部分培訓課程是在學校上課期間,在香港以外以英語或普通話為母語的地方開辦的沉浸課程。政府除希望學校能盡量向選修這類課程的教師提供方便及支持外,亦會撥出資源,以供學校聘請代課教師。

  第一批將提供英文課程的機構包括:

香港浸會大學;

英國文化協會;

香港教育學院;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

澳洲昆士蘭科技大學;以及

澳洲昆士蘭大學。

  第一批將提供普通話課程的機構包括:

北京師範大學;

香港城市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

香港浸會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以及

香港教育學院。

  黎以德續說:「這些機構承諾每年提供不少於一千六百個英文課程的培訓名額,以及不少於一千二百個普通話課程的培訓名額。」

  「大部分機構均表示可增加名額,以配合培訓需求。」

  「許多培訓機構亦表示願意應學校的要求,安排校本培訓課程。個別學校、同一辦學團體轄下的學校或同一地區的學校,均可合作開辦校本培訓課程。」

  「此外,我們仍在評審幾個課程的建議書,預計可於短期內公布第二批培訓課程的細節。」

  教育署今日就培訓課程安排發出一份學校通函,並附上由該署印製的兩份培訓課程資料簡介,以及由培訓機構印製的課程資料。

  他說:「我們希望學校盡快將這些資料分派給教師,讓他們有足夠時間考慮本身的進修時間表。我們亦希望學校管理層諮詢教師的意見,並在二○○一年三月底前擬訂一項五年整體培訓計劃。這項五年計劃將對培訓機構擬訂未來培訓課程提供有用的基礎。」

  他強調,政府致力全面提升語文教師的語文能力、語文知識及教學技巧。

  他說:「若教師能証明本身的語文能力已達到基本要求,他們可以運用培訓資助的餘額,修讀深造課程。他們可選修部分提供認可課程培訓機構所開辦的深造課程,或其他機構,例如大專機構的持續教育學院,所開辦的短期課程、學士學位課程,以至研究生課程。」

  「同時,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已設立一項資助計劃,並於十一月致函所有中小學校,邀請教師提出申請,以修讀有關英國語文體系或英國語文教學法的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課程。申請截止日期為二○○一年二月底。」

  「為進一步加強職前語文教師的培訓,我們正積極研究由二○○一/○二學年開始,在培訓課程中增加沉浸學習的環節。」

  「為配合對英文科教師的龐大需求,我們現正考慮在二○○一至○四年的三年期內,為英文科教師提供更多職前及在職學位以上程度培訓課程的名額。」

  「現時語文能力培訓課程已準備就�哄A我們希望教師能充分運用所提供的培訓資助和機會,一起為提高教師專業地位和改善教育質素而努力。」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成立的兩個專責小組,已於暑假期間擬定培訓課程的概括範圍,包括對教師學歷的要求、課程內容及評核機制的設計。課程建議書在獲得教育署認可前,必須經由一個評審委員會檢視。專責小組及評審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前線教師、校長、學校議會及教育團體的代表。香港學術評審局亦向評審委員會提供了很多專業意見。此外,標準調控委員會亦將成立,以確保培訓課程達到既定水平。學校如有其他查詢或欲索取更多課程資料,可聯絡教育署,電話號碼:二一二六 五二八五,傳真號碼:二一二三 一二二九,電郵地址:lpa@ed.gov.hk。

完

二○○○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