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繳交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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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庫務署已發出計至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的半年地稅繳款通知書,向受政府租契條例管制而每年需繳交超過一百元地稅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徵收地稅。

  政府發言人說:「繳交地稅限期為本月二十五日。為省卻排隊的麻煩,我們促請繳款人士利用電子繳款方法,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聆』或各銀行及『繳費聆』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

  他補充:「繳款人士亦可以郵寄劃線支票往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設於市區的五間庫務分署或八間位於新界的民政事務處的任何一間繳款。」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攜同以往任何一期的通知書,前往任何一間庫務署分署,補領通知書副本。

  所有物業買家亦應留意,在購置物業時必須敦促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該日的地稅已經清繳。

  有關互聯網繳款服務的資料可在庫務署網頁查看,網址為www.info.gov.hk/tsy;有關各收費中心地址及欠付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庫務署熱線」 2845 8866查詢。查詢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每一物業每次查詢收費為八十六元。

二○○○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