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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經濟局局長的答覆:
問題:
關於凌晨時分飛機噪音對居民造成滋擾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香港國際機場在赤P角啟用以來,每一個月平均每日由午夜至清晨七時期間,分別有多少班航機升降;
(二) 有何新措施減低飛機噪音對航道下的民居造成的滋擾,以及當局在規劃位於航道下的新住宅區(包括馬灣、荃灣第四十區、荃灣及深井發展計劃填海的地區、大蠔灣及陰澳)時,會如何處理飛機噪音問題;及
(三) 過去一個月,各個固定噪音監察站在午夜至清晨七時期間錄得的最高飛機噪音水平為何,以及有否可使飛機噪音降至70分貝以下水平的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陳偉業議員問題三個部份的答覆如下:
(一) 自香港國際機場ㄔ峊H來,每一個月每日於午夜至早上七時期間升降航班的平均數字,已載列於放在各位議員桌上的附件。
(二) 飛機升降所造成的噪音影響,是用國際認可的飛機「噪音預測等量線」(即Noise Exposure Forecast (NEF) Contour)來評估,該等量線的計算包括噪音的分貝水平、音調和飛機在不同時段飛越某地區的時間長短和次數等因素。香港現時採用的標準是「噪音預測25等量線」,比不少其他地方的機場採用的標準更為嚴格。根據民航處收錄到的資料,除北大嶼山沙螺灣少數民居外,香港其他的住宅區均處於「噪音預測25等量線」以外,即飛機噪音水平並未超出上述標準。至於沙螺灣受影響的居民,則已獲發特惠金以安裝隔音設施。
雖然這些其他住宅區都是處於「噪音預測25等量線」以外,但政府明白部份居民的關注。民航處已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減低飛機噪音,有關措施包括:
(i) 由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在風向及風力許可,和不影響安全及航空交通運作的情況下,實施兩項起降措施-
(甲) 在午夜至早上七時期間抵港的飛機將盡量安排從西南面降落,以減少在晚間飛越沙田、葵涌、青衣、荃灣及深井等地區的飛機數目;
(乙) 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期間向東北方飛的飛機,盡量使用經西博寮海峽的南行航線,從而避免飛越九龍及港島人口稠密的區域。
自兩項措施實施以來,超過九成在上述時段降的飛機都有採取該等措施,有效地減低了在深夜飛越民居的飛機數目。
(ii) 由一九九九年八月開始,所有向東北方飛的飛機須採用國際民航組織所訂定的噪音消減飛程序,在較短距離內爬升至較高的飛行高度,以減低飛機噪音對機場附近地區的影響。
(iii) 由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規定航空公司不得編排高噪音的商用噴射機種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升降。
(iv) 由今年八月開始,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從東北方向進場的飛機,會盡量採用延續降落模式,以減輕在西貢、將軍澳及馬鞍山等地區的飛機噪音。
(v) 在今年較早前增設多三個飛機噪音監察站,更有效地收錄各區的噪音數據。
政府亦會繼續注視城市及機場發展,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其他處理飛機噪音的措施。
(三) 環境保護署和民航處一直有緊密監察位於航道下的地區的飛機噪音水平,根據在本年十月午夜至清晨七時期間於全港十五個監察站所錄得的飛機噪音水平,在處於「噪音預測25等量線」以內的沙螺灣,最高錄得水平為80.3分貝,至於處於「噪音預測25等量線」以外地區:
(i) 其中八個監察站(即筲箕灣、北角、渣甸山、山頂、大圍、葵涌、荃灣和青衣)錄得的最高水平是低於65分貝,或沒有收錄到飛機經過;
(ii) 在大欖和汀九的監察站最高水平是低於70分貝;
(iii) 曾錄得超過70但低於75分貝的為青龍頭監察站,錄得最高水平為74分貝,該站錄得介乎70至74分貝的升降數目在整個月有二十三次,即每天不足一次;
(iv) 曾錄得超出75分貝的為馬灣、陰澳和東涌監察站,最高錄得水平為78.7分貝至79.5分貝,錄得介乎75分貝至該等最高分貝的升降數目在整個月有十至二十五次,即平均每天不足一次。
至於消減飛機噪音的措施,正如我在回答問題第二部份時提及,民航處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用以減低飛機在深夜時份所造成的噪音影響。
附件
香港國際機場午夜至早上七時的航班升降次數
平均每日(班) 一九九八年 七月(六日起計) 20.7 八月 21.7 九月 21.2 十月 22.0 十一月 23.0 十二月 22.8 一九九九年 一月 21.6 二月 22.8 三月 21.5 四月 24.4 五月 20.5 六月 21.6 七月 24.6 八月 30.3 九月 27.2 十月 27.4 十一月 31.6 十二月 29.1 二○○○年 一月 23.3 二月 29.3 三月 30.8 四月 33.6 五月 32.8 六月 33.5 七月 34.5 八月 36.9 九月 36.6 十月 36.8
完
二○○○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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