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香港應用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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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向CDM國際環保顧問工程公司批出一份總額為港幣490萬元、為期32個月的顧問合約進行一項全面研究以確定在香港應用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是否可行,並為制定推行策略提供建議。這項研究範圍亦將包括在現有政府建築物安裝光伏板的試驗計劃,作為向市民顯示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的應用示例。

  這項研究有助政府制定在香港應用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的發展策略,以減低由於使用能源所引致的污染,並減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研究範圍將包括 -

  1. 收集及分析所有有關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的資料;

  2. 評估各種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以找出何者適用於香港;

  3. 為合適的新能源及再生能源設備訂定要求和規格,並就可能應用的規模作出估計;

  4. 確定實際安排,以支持引入和維持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

  5. 制定整體規劃,以定出推廣及推行具成本效益的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的優先次序及屬意對象;

  6. 制定更廣泛應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科技的政策建議;以及

  7. 挑選及監督一名設計及建造工程承辦商,在現有的政府建築物安裝光伏板,並蒐集數據,以評估附設於建築物的光伏系統的表現。

  這項研究是由機電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務處負責統籌,並由一個督導小組提供決策指引。督導小組由來自環境食物局、經濟局、建築署及機電工程署的代表組成。

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