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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居屋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只發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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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

  房屋署副署長(管理)鄔滿海表示,自房屋委員會去年訂定居屋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計劃以來,在物業管理公司協助下,現時有六十一個居屋苑成立了業主立案法團,其中五十個法團已成功自行聘請物業管理公司,落實自行管理。

  鄔滿海今日(十一月十日)於第七屆「最佳物業管理公司」及「最佳管理居屋苑」頒獎禮上表示,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計劃是要加快推動居屋苑業主行使管理權的步伐。他說:「計劃的成績較預期佳,反映業主對管理本身物業的態度更趨積極和成熟,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

  自一九八七年以來,房委會逐步聘用物業管理公司代管居屋苑,現時有一百三十三個居屋苑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管。鄔滿海說:「物業代管是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夥伴合作的成功例子。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及維修方面,為居民提供優良服務,成績有目共睹。」

  為鼓勵提升服務水平,房委會自一九九四年開始每年舉辦「最佳物業管理公司」及「最佳管理居屋苑」競選。

  本年度獲選「最佳服務管理公司」為新昌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及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最佳管理居屋苑」分五大組別競選,得獎屋苑計有美城苑、頌雅苑、康柏苑、怡雅苑、美松苑、英明苑、錦安苑、兆畦苑、景田苑、葵賢苑、康田苑、景雅苑、賢麗苑、慈安苑及鳳鑽苑。

  房委會本年度特別增設了「優質環保物業管理公司」和「優質環保居屋苑」獎項,向居民宣揚保護環境的訊息。奪得此兩個獎項分別為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及美松苑。

二○○○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