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首次進行的濫用藥物社會及經濟成本研究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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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十一月十日)日公布,一九九八年因濫用藥物問題付出的總成本預計為三十六億七千八百萬元,其中百分之六十三為社會成本,而百分之三十七為個人成本。總成本佔香港的國民生產總值百分之零點三。

  這是一項在本港首次進行的有關濫用藥物問題社會及經濟成本研究的結果。

  佔總成本最多的是藥物的成本,佔百分之三十五,其次是工作間,佔百分之二十二,戒毒及康復治療佔百分之十六,刑事司法佔百分之十三,福利佔百分之十一,健康護理佔百分之三,及財產損壞佔百分之零點二。

  研究亦顯示政府因濫用藥物問題付出的開支為十四億一千萬元,其中刑事司法開支佔百分之三十四,佔總開支最大部份,而戒毒及康復治療和福利成本則各約佔百分之二十八,此外,健康護理開支佔百分之七點五,預防教育及研究則佔百分之二點八。

  非政府機構的開支則為一億七千一百萬元,大部份(百分之九十四)的開支是用於戒毒及康復治療,餘下其他(百分之六)則用於預防教育及研究上。

  用於濫用藥物問題的公共開支佔總公共開支百分之零點八,而平均用於每個濫用藥物者的公共開支為138,000元。

  於一九九八年,每人的平均總成本(包括個人及社會)為550元,以社會成本而言,每人的平均成本為349元。

  每人的平均成本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相約,美國及澳洲較本港的平均成本為高,而加拿大及台灣則較本港為低。

  該項研究建議應分配較多資源於禁毒預防教育及研究方面。

  研究亦建議應建立機制,以便每數年可以向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搜集濫用藥物成本的數據。

  保安局禁毒處發言人指出:「進行此項研究的目的是建立一個計算成本的方法,以便籌劃將來的禁毒策略。」

  發言人解釋說:「與其他亞洲地區一樣,本港並無任何有系統的機制以計算濫用藥物的成本,此項研究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並為籌劃預防及遏止濫用藥物的計劃與活動提供了有用的參考。」

  他續說:「此項研究亦在計算濫用藥物成本方面,為香港及其他沿用相類計算成本方法的國家作出比較。」

  研究的數據來自在各機構進行訪問的資料、醫院提供的資料、為322位濫用藥物者及正在康復的濫用藥物者進行的問卷調查,與及由十八位年青濫用藥物者家長組成的目標小組進行的研究。

  此項研究由禁毒常務委員會轄下研究小組委員會資助,並由香港中文大學一隊研究人員進行,歷時兩年零三個月完成。

二○○○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