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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八日)稱﹕「一名政府二級工人因假冒為兩名內地兒童的父親,以協助他們辦理單程通行證來港定居,被判入獄。」
男被告黃山,56歲,被控的三項罪名,分別為向入境處職員提供虛假申述、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資料及作出虛假申述以獲取簽證身份書。他已在十月二十五日承認控罪,並於今天在西區裁判法庭被判每項控罪入獄六個月,同期執行。
本年六月二十九日,因被懷疑偽稱為兩名內地兒童的父親,以協助他們辦理單程通行證來港定居,而被入境處調查。
經警誡後,被告承認在一名內地朋友的要求下,同意偽冒為兩名內地兒童的父親,以協助他們申請單程通行證。其中一名兒童是被告在內地友人的女兒,另一名則是被告外甥的兒子。該名友人遂安排所需的戶口薄以申請單程通行證。當兩名兒童獲發單程通行證後,被告陪同他們來港,並訛稱為他們的父親。隨後在申請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時亦作出同樣虛假申述。被告聲稱在事件上沒有收取任何報酬。
發言人警告﹕「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犯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完
二○○○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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