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西營盤及上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修訂

*****************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修訂西營盤及上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圖則主要修訂項目包括把中山紀念公園以東及以西沿海的兩幅狹長土地改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以發展海濱長廊;並把上環巴士總站所在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業附連公共車輛總站及公眾停車場」地帶,以促進該地點將來的商業發展,又把中港道部分範圍由「道路」用地改劃「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高架行人走廊」地帶,使該新的「其他指定用途」商業用地和海濱長廊連接起來。

  另一修訂是把豐物道一幅土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加油站」地帶,以反映該處擬議的石油氣加氣站。

  此外,當局改劃三項已完成的綜合發展,旨在更能反映其現有用途。有關修訂包括把一幅香港房屋協會的住宅發展土地(荷李活華庭)改劃為「住宅(甲類)1」地帶;並把兩項土地發展公司的發展計劃分別改劃為「商業(1)」及「商業(2)」地帶。

  該兩項計劃是位於永樂街的新紀元廣場及皇后大道中的中環中心,以前分別在兩份土地發展公司發展計劃核准圖上指定為「綜合發展區」。該兩份圖分別是位於永樂街/皇后大道中的發展計劃核准圖S/H3/LDC2/2,以及位於皇后大道中/租庇利街另一核准圖編號S/H3/LDC1/2。

  改劃上述計劃可使已完成發展計劃的輕微更改有更多彈性,不須向城規會申請總綱發展藍圖的修訂。為了在有關地帶維持有效的規劃管制,「住宅(甲類)」及「商業」地帶「註釋」的備註中已列明若干發展限制及其他規劃要求,例如提供足夠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休憩用地。

  圖則「註釋」的修訂項目主要是納入「商業」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高架行人走廊」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業附連公共車輛總站及公眾停車場」的一套「註釋」;修訂「住宅(甲類)」地帶「註釋」以加入指定為「住宅(甲類)1」用地的發展限制及規劃要求;在「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註釋」中,把「住宿機構」用途,由第一欄移至第二欄;刪去「綜合發展區」地帶的「註釋」;把凡出現在各有關地帶的「註釋」中的「附服務設施住宅」一詞刪去;在「商業/任宅」地帶及「住宅(甲類)」地帶的「註釋」中,把「配水庫」用途刪去。

  該載有上述修訂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3/14現於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的城規會秘書處及港島規劃處,以及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展示供市民查閱。

  任何受有關修訂影響的人士,可於明年一月三日或該日前向城規會秘書送交反對書。

  修訂圖則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的地圖銷售處發售。

二○○○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