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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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局長黃星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宣布,行政長官已經再度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十四位現任委員,另委任六位新委員,任期兩年,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張建東先生,SBS, JP獲再委任為主席;而鄭慕智先生,JP亦獲再委任為副主席。

其他不同類別獲委任的委員為:

A類別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

再度委任

蔡涯棉先生

孫漢明先生

吳錦津先生,MH

馮銳森先生

新委任

馬少雄先生

B類別人士(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士)

再度委任

黃浩明先生

周永健先生,JP

梁志堅先生

陳黃穗女士,BBS,JP

C類別人士(非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相關行業的人士)

再度委任

潘國濂先生,JP

楊家聲先生,JP

蕭婉嫦女士,JP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

新委任

陳智思議員

林玉珍女士

陸順甜先生

馬逢國先生

馬時亨先生

將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卅一日任期屆滿而退任的委員為:

鄧海東先生

王敏剛先生,JP

李華明議員,JP

梁欽榮先生,SBS,JP

胡經昌議員,BBS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地產代理監管局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成立,目的是提高地產代理的服務水準及保障進行物業交易的消費者。

黃星華說:「過去三年,監管局已制定了一套地產代理的發牌制度;訂出考試標準及為地產代理舉辦資格考試;為業內人士提供訓練;對某些經營不當的地產代理採取紀律行動;以及推行規管業界執業的制度。

「地產代理監管局各位成員均致力工作及作出寶貴貢獻。政府非常感謝他們的參與。」

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