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放寬幼稚園的入學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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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署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宣布,由二○○一/○二學年起,放寬幼稚園的入學年齡,由三歲降至兩歲八個月。

  教育署已於本周初發出通告,公布幼稚園取錄學生的新安排。

  發言人表示新的收生安排除可配合小一的入學年齡外,並方便家長作彈性的選擇。

  發言人說:「在新安排下,幼稚園除可取錄三歲或以上的兒童外,在八月或九月開始新學年的幼稚園,還可招收於二○○一年九月一日前年滿兩歲八個月的兒童在二○○一/○二學年入讀幼兒班。」

  「放寬幼稚園的入學年齡是為了方便家長和幼稚園辦學人在安排兒童入學方面,更能配合小一的入學年齡。而兒童足三歲才入學,是比較理想的安排。」

  「由於社會人士一般都希望學生入讀幼稚園和小學的年齡互相配合,故教育署同意把幼稚園的入學年齡放寬,亦要求幼稚園必須提供適當的教學資源,讓幼兒班內教師對學生的比例,符合一比十五的新規定。」

  「幼稚園亦須因應兒童於此階段在體能、群性、語言和認知各方面的發展特徵,設計恰當的學習活動。」

  「兩歲八個月兒童的大、小肌肉活動協調能力、聆聽和說話的能力,與年齡稍長的兒童存有差異;同時,他們的專注力會較為短暫,而情緒也會較不穩定。」

  「因此,幼稚園應安排一段稍長的過渡期,讓他們適應學校生活。」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