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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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十月三日)宣布委任兩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兩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和總裁判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司徒敬及郭美超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郭美超法官是首位女法官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前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朱芬齡及前總裁判官湯寶臣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總裁判官

前主任裁判官李瀚良獲委任為總裁判官。

  上述委任由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由二○○○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以上各項任命,表示歡迎。他說:「獲委任的人士均為非常能幹的法官和司法人員。我深信他們將會對司法機構繼續維護法治、確保司法公正、及提高司法效率,作出一定的貢獻。」

各獲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員簡歷如下:

司徒敬法官

司徒敬法官一九四五年在羅德西亞(Rhodesia)出生,一九六七年於利物浦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一九六八年及一九八四年分別於英國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三年於英國維多利亞(Victoria)取得律師及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五年於香港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一九六八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七八年加入當時的律政司署成為檢察官,一九八七年晉升為律政專員,出任此職至一九九一年離開政府止。一九九一、九二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並於一九九三年至九五年獲委任為內幕交易審裁處主席。

郭美超法官

郭美超法官一九四六年在上海出生,一九六九年畢業於牛津大學。一九六九年、一九七二年、一九八七及一九九一年分別在英國、香港、紐約及紐約東、南部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s for the Southern and    Eastern Districts of New York)獲頒大律師資格。一九七零年成為Jenkins Scholar of Lincolin’s Inn,並一直於倫敦、香港和紐約私人執業。一九九二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地方法院暫委法官。同年獲委任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高級律師,一九九三年晉升為副首席律師。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一九九七年成為牛津大學St Hilda’s      College 的名譽校友。

朱芬齡法官

朱芬齡法官一九六零年在香港出生,於一九八三年及九四年間分別在倫敦大學和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一九八三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九一年加入司法機構擔任裁判官。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並於一九九七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湯寶臣法官

湯寶臣法官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及法律專業證書。同年,於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一直私人執業。一九九零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一九九一年成為裁判官,一九九七年成為主任裁判官,並於一九九八年晉升為總裁判官。

李瀚良先生

李瀚良先生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分別於一九八六年及八七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及法律專業證書。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同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助理檢察官,先後於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晉升為檢察官和高級檢察官。一九九三年獲委任為裁判官,並於一九九九年晉升為主任裁判官。

二○○○年十月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