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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唐人新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土地用途規劃架構,指引唐人新村區內的未來發展和重建。
約三點三二公頃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供綜合住宅發展之用。約一點九公頃土地定為「住宅(甲類)」,容納較高的住宅發展密度,以便為屯門至元朗走廊地區的人口提供社區服務及零售設施。
「住宅(乙類)」及「住宅(丙類)」地帶分別佔地六十四點八及十二點七八公頃,供近郊住宅發展。「住宅(丁類)」總面積四十八點一九公頃,旨在提高居住環境質素,一些少層數建低密度住宅發展計劃可向城規會申請許可。至於劃作「鄉村式發展」的土地,則共有五十九點八六公頃。
「工業」及「工業(丁類)」地帶分別佔十四點八及十點五一公頃,供發展輕工業製造廠及改善現有鄉郊工業用途。約一百零一點零四公頃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待更深入研究後才決定適合的用途。一幅位於山下村以東佔四點七五公頃的土地劃為「露天貯物」地帶,應付露天貯物用地需求,把現有露天貯物用途納入法律管制範圍內。另兩幅面積共零點四四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加油站」地帶。
為配合當地和兼顧鄰近地區居民的需要,共十五點四八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其他主要土地用途還包括佔七點八九公頃的「休憩用地」;佔一百三十八點八六公頃的「綠化地帶」,以及佔一百二十九點一一公頃的「自然保育區」。
核准唐人新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TYST/5現存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及屏山鄉鄉事委員會。核准圖複本於油麻地及北角測繪處發售。
完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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